
近日,《廣州市第七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并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布。《規劃》為每個歷史建筑都“度身定制”了保護利用圖則,明確保護范圍、核心價值要素和保護要求,并鼓勵對歷史建筑價值要素以外的建筑構成要素進行多種形式的合理改造和活化利用。
第七批歷史建筑名單共13處,全部為工業遺產,包括廣鋼鐵路專用線花地河大橋、TIT創意園區車間舊址、珠江電影制片廠行政樓舊址等,分布在荔灣區1處,海珠區4處,白云區2處,黃埔區4處,番禺區2處。第七批歷史建筑在時間跨度上,包括了從民國到改革開放時期的工業遺產,充分體現廣州工業發展歷程。在行業類型上,涉及船舶制造業、制糖業、電影制作業、交通運輸倉儲業等多個特色行業,見證廣州近代倉儲、制造和航運的發展。13處歷史建筑均位于珠江沿岸1公里以內,其中有11處是直接濱水的造船、港航等工業遺產。
《規劃》鼓勵對歷史建筑進行多元利用,鼓勵原住民和其他人群的多功能混合使用。鼓勵歷史建筑對公眾和社會開放,充分發揮建筑價值特色、社會經濟文化效益。在嚴格保護的基礎上,鼓勵歷史建筑延續原有功能或用于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科技孵化、文化創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老字號經營、嶺南民間工藝傳承等業態和商業設施,如旅游觀光、休閑娛樂、畫廊、書店、咖啡店、特色文化體驗店、特色餐飲、民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