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論壇南沙倡議》發布一周年,大灣區內地九市用實干實績積極響應
灣區發展,法治護航。去年8月30日,首屆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論壇在廣州南沙舉行。論壇重磅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論壇南沙倡議》(下稱《南沙倡議》),奏響了大灣區城市法學學術團體、法學研究機構同向而行、同頻共振共建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的進行曲。
一年來,《南沙倡議》牽引驅動效應持續釋放。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的廣州市,圍繞推動形成涉外法治大協同格局目標,在制度建設、機構建設、服務供給、人才培養、交流合作等方面拿出一系列創新舉措,開創多個全國、全省第一,奮力開拓涉外法治建設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踐路徑。
一年來,在《南沙倡議》的帶動下,毗鄰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持續推動灣區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促進灣區規則聯通、機制貫通、人心融通,以制度型開放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中國第一僑鄉”江門聚焦僑鄉特色,深入推進“港澳融合”“僑都賦能”工程,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重要交匯點……大灣區內地九市深入推進涉外法治“建設三個一流、打造一個平臺”工作實踐,以高質量法治賦能高水平對外開放,助推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夯實人才培養:制定方案健全機制 建設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隊伍
人才是第一資源。《南沙倡議》號召加強大灣區內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培訓,協同發展壯大涉外法律服務隊伍。
廣州市目前有涉外律師1675人,涉外律師進入全國、全省涉外律師人才庫總數、比重均居全省第一。廣州市還制定《關于開展法治人才培養創新試點的工作方案》,提出打造國家級、省級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基地目標,推動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國際型的高素質法律服務人才隊伍。
夯實涉外法治人才根基,佛山市加強涉外律師事務所扶持和發展,惠州市定期開展涉外法律人才培訓,培養既精通國內法律又熟悉國際規則的復合型法律人才,中山市出臺《中山市律師行業發展規劃(2021—2025)》,力爭至2025年培養涉外律師100名,選樹領軍人才20名……
聚焦建設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大灣區內地九市打好“組合拳”、發出“連環招”,推動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涉外法治人才優勢,為廣東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提供強有力法治保障。
提升服務質量:建設一流涉外法律服務機構 “一站式”提供涉外法律服務
大灣區融合發展越深入,對跨境法律服務的市場需求越強烈。《南沙倡議》呼吁,健全涉外法律服務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務質量,為粵港澳大灣區形成高水平對外開放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聚焦建設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廣州市系統打造廣州灣區中央法務區“一中心三片區”,建設廣州市涉外法律服務供需對接平臺,每季度定期召開供需對接會,推動優質法治資源有效聚集和鏈接。
東莞市積極推動與國際法律服務機構合作,助力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建設;中山市出臺《關于推動涉外法律服務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涵蓋鼓勵扶持中山市法律服務機構“走出去”等21項舉措;江門市攜手深圳國際仲裁院共建深圳國際仲裁院江門中心,打造珠江口西岸商事爭議解決服務優選地;惠州市大力發展“度身、特碼”式生產性涉外法律服務,拓寬涉外法律服務事項范圍;肇慶市積極打造“特色產業+涉外法律服務”平臺,促進涉外法律服務供需對接……
為持續提升涉外仲裁服務能力,聚焦建設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廣州市加快仲裁國際化發展,受理仲裁涉外案件量連續3年居全國城市仲裁機構首位;深圳國際仲裁院受理涉外案件覆蓋超40個國家和地區,個案最高爭議金額達250億元……廣東正努力成為解決國際商事糾紛的仲裁首選地。
聚合各方力量:建強綜合平臺 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
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聯動性強的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規劃和多方聯動推進。《南沙倡議》提出,各方加強合作互動,共同建立常態有效的溝通交流機制。一年來,大灣區內地九市在建強涉外法治建設綜合平臺上出實招、謀實效。
為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廣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涉外法治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由市委依法治市辦牽頭,統籌協調29個涉外法律服務部門和11個區相關工作,凝聚司法、外事、商務、貿促、教育、稅務等力量,深化部門及區際協同合作,形成涉外法律服務全市聯動的工作格局。
深圳市成立涉外涉港澳法治工作領導小組,珠海市設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涉外法治協調小組,佛山市形成常態化聯合共建體系,東莞市整合全市涉外法治力量成立涉外法治研究會,肇慶市建立涉外法律服務工作會商機制……聚焦涉外法治建設目標任務,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各施其能,奮力把“施工圖”變為“實景圖”。
南海之濱,風勁潮涌。粵港澳大灣區正加速融合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新高地正在形成,相信《南沙倡議》將持續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