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沙區財稅部門聯合起草編制了《2022年度廣州市南沙區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申報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22年申報指南(征求意見稿)》)。明年起,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將可以按照最新規定辦理享受2022年度廣州市南沙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記者了解到,《2022年申報指南(征求意見稿)》適用于享受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港澳居民,指南包括了辦理時間、適用對象、辦理所需資料、辦理程序、咨詢渠道等內容。
不久前出臺的《南沙方案》明確了對在廣州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其個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優惠政策的項目包括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記者看到,為了以更大范圍的優惠吸引港澳居民到南沙創業就業,《2022年申報指南(征求意見稿)》中,適用對象為在南沙區工作、取得來源于南沙所得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可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