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實施《廣州市2024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計劃》(以下簡稱《工作計劃》),全面部署廣州市年度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組織協調全市各級各部門全力推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工作計劃》提出三項年度工作目標,全市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改善,無機氮濃度達到省年度考核要求和市年度控制目標;陸源主要污染物入海量持續降低,主要河流斷面和重點區域一級支流總氮濃度達到市年度控制目標,穩步推進蕉門水道總氮治理與管控工作;港口、船舶、水產養殖活動以及海洋垃圾污染防治體系逐步完善,海洋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響應能力逐步提升,大力推動美麗海灣建設。
圍繞以上三項年度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從強化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規范監管、加大主要河流及重點區域一級支流總氮管控力度、夯實工業源污染治理和總氮管控、推動生活源污染治理和總氮削減、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加強海水養殖污染治理、加強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強岸灘環境整治維護、積極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加強海洋環境風險源頭防控、加強海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強化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加強海洋環境協同監管執法十三方面提出了25項重點工作措施,并提出6項重要任務清單落實落細重點工作任務,包括近岸海域點位清單,主要河流斷面清單,重點區域一級支流總氮削減攻關名錄清單,重點區域一級支流清單,重點涉氮工業企業名錄清單,以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