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人社規字〔2024〕1號
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番禺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已按程序審批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廣州市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廣州市番禺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10號,以下簡稱《市實施辦法》)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廣州市番禺區創業或工作的非廣州市戶籍國內外優秀人才可依據本實施細則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A卡、B卡。
第二章 申領條件
第三條 符合《市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的人才,可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A卡。
第四條 符合《市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二)項及第六條規定的人才,可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B卡。
第五條 在本區創業或工作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非廣州市戶籍國內外優秀人才,可按照《市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B卡。
(一)通過《關于大力實施人才引領發展戰略 加快建設新時代人才強區的實施意見》獲得獎勵或者資助的各類人才。
(二)在以下單位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技術骨干的人員:
1.本區年度重點建設項目中的產業建設項目業主單位。
2.上年度本區工業50強企業;上年度本區商貿服務業50強企業(含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上年度本區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40強企業。
3.上年度本區不超過20個重大招商引資企業。
上述三類單位和人才名單,分別需經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區投資促進中心研究確定。
(三)符合本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區委區政府認定的其他人才。
第三章 申領流程
第六條 人才綠卡申領實施全流程網辦,符合本實施細則申領條件的人才可按流程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A卡、B卡。具體如下:
(一)申請。申請人登陸“廣州市人才綠卡管理系統”或穗好辦APP,按相關流程指引進行申請。
(二)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定完畢。
(三)制證。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根據《市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由市公安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并于3個工作日內送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發證點。
(四)發證。人才綠卡完成制證后,申領人可選擇現場領取或郵寄到付方式領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步簽發電子證照。
第四章 附 則
第七條 持卡人可享受的待遇項目、有效期、有效期屆滿需延長或續辦,以及廣州市人才綠卡B卡轉A卡等內容按照《市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4日,《廣州市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番禺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的通知》(番人社規〔2020〕1號)同時廢止。已申領的人才綠卡,在有效期內可按《市實施辦法》享受相關待遇。國家、省、市出臺有關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