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辦函〔2023〕2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外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促進外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商務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5日
廣州市促進外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落實我省支持外商投資及外資企業穩定發展舉措,在穩定我市外資基本盤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更好發揮外資促進高質量發展、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積極作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1.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深入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確保新開放措施及時落地。實施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圍繞服務業重點領域分類放寬準入限制、促進消除行政壁壘、完善監管體系,深入推進服務業改革開放。(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有關單位)
2. 重點引導外商投資制造業。鼓勵外資充分發揮資本和技術優勢,加大對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生產性服務業的投資。重點投資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生物醫藥與健康、新材料與精細化工等領域,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水平,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對于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制造業外商投資企業,納入市穩外資工作專班機制協調,穩定外資制造業骨干企業產業鏈供應鏈。(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3. 落實鼓勵產業目錄優化外資結構。落實最新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鼓勵外商投資數字經濟、研發設計、現代物流等現代服務業,促進服務業和制造業融合發展。引導外資積極參與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加大投資新能源、綠色環保、綠色低碳關鍵技術創新和示范應用等領域。(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配套政策,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可向海關辦理減免稅審核確認手續。(責任單位: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對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工業項目優先供應土地。(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4. 建設南沙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深入實施《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推動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對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廣州市稅務局、南沙區政府)在南沙設立的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按規定享受延長虧損結轉年限的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廣州市稅務局,南沙區政府)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廣州市稅務局、南沙區政府)
5. 提升重點平臺開放水平。推動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廣東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區等開放平臺創新提升,聚焦重點產業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發揮平臺引資帶動作用。(責任單位:海珠區、白云區、黃埔區、花都區、南沙區、從化區、增城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深度參與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經貿合作,拓展投資發展空間,提升國際循環質量和水平。(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6. 落實外資獎勵政策。落實省外資重大項目財政專項獎勵政策,對外資新項目和增資項目,按獲得省財政利用外資獎勵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鼓勵各區在市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另行安排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7. 支持外商投資創新發展。鼓勵外資在穗設立研發中心,引導外資研發中心用好“十四五”時期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市稅務局)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科研儀器設備加速折舊、技術開發和轉讓稅收減免等優惠待遇。(責任單位:廣州市稅務局)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規定給予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廣州市稅務局)
8. 深化辦稅便利化改革。落實好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等政策,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提高企業享受政策便利度。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辦稅定制服務,對外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提供“一戶一檔”稅務服務。(責任單位:廣州市稅務局)
三、促進投資便利化
9. 支持多種形式外商投資。支持以并購、跨境人民幣出資、股權出資等方式在穗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鼓勵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增資擴股和利潤再投資等形式加大投資力度。鼓勵外資參與國內企業優化重組、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營企業通過海外上市、引入風險投資等方式積極利用外資。鼓勵廣州本土創新型、高速成長型企業吸引境外投資者戰略投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市稅務局)
10. 實施市場準入“極簡審批”。簡化境外投資者商事登記流程和材料,完善商事登記“穗港通”“穗澳通”等“跨境通”服務體系,持續實施“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改革舉措。(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1. 統籌保障外資用地用電。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外資重大先進制造業項目用地指標。(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電力保障,提高有序用電安排的精準性和靈活性,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予以優先保障正常生產用電。(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各區政府)
12. 保障貨運物流通暢。落實國家、省、市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部署,加強部門協同和省市區聯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上下游關聯企業生產物資和產品運輸通暢,確保重要物資通道不斷,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港務局,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郵政管理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13. 促進通關便利化。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繼續鞏固壓縮貨物整體通關時間成效,進一步推動規范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為外商投資企業科研設備、耗材跨境自由流動提供便利化支持,簡化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出口手續。完善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臺,實現海關行政許可事項“在線辦理”和“一體通辦”。提升口岸技術支撐保障能力,提高口岸通關效率。(責任單位: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4. 完善金融支持外資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建立重點外商投資企業(項目)投貸服務機制,提供外匯和跨境人民幣資金結算優惠,推動業務審單電子化和線上化。支持更多外商投資企業納入跨境人民幣結算優質企業名單,提供高水平跨境人民幣便利政策,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降低外商投資企業避險成本,幫助企業規避匯率風險。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外商投資企業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商務局)
15. 便利跨境投融資。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以資本金進行境內再投資,簡化企業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手續,便利外匯投資資金使用。允許外資跨國企業開展本外幣資金集中運營,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促進資金雙向流動。探索縮減企業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拓展外資企業外匯資金使用范圍。(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五、強化人才服務保障
16. 推動國際化高端人才集聚。對符合條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政策給予財政補貼。(市財政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廣州市稅務局)外商投資企業為引進境外人才所支付的住房補貼、安家補助、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符合稅前扣除條件的,準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責任單位:廣州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17. 便利重點外商和境外高端人才出入境。對來穗外籍高層次人才、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創新創業團隊的外籍成員、外籍技術人才以及來穗從事必要經貿活動人員,為其本人和家屬提供出入境便利、停居留便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公安局)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符合相關規劃和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或人才住房等配套設施。(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六、提升外商投資促進服務水平
18. 強化外商投資權益保障。落實《廣東省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條例》,完善市、區兩級外商投訴服務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外商投資投訴事項。(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建立訴訟、調解、仲裁一體的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健全商事合同糾紛非訴解決和速調速裁機制,探索國際商事網上調解方式。(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廣州仲裁委)加大對涉外領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完善跨地區、跨部門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和執法協作機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9. 加強重大外資項目招商服務。完善全球招商網絡,圍繞重點產業鏈,持續實施產業招商導流和目標投資者滴灌計劃,加大力度引進外資總部和供應鏈產業鏈龍頭企業。打造中國廣州國際投資年會等重大招商平臺,用好進博會等國際高端平臺,廣泛開展城市營銷和推介。落實市政府領導聯系跨國公司直通車機制,召開跨國企業高層座談會,推動一批重大外資項目簽約落地。實行外資重大項目服務機制,全流程跟蹤推進重點外資項目引進、落地、達產。(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20. 完善外商投資服務體系。強化市穩外資工作專班作用,全面加強跨部門協同,統籌推進外商投資企業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鼓勵各區采取“一項目一議”方式對外資大項目融資、制造業技術改造和增資擴產需求依法給予支持,在建筑、消防、環保等整改事項中給予外商投資企業合理緩沖空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衛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建立完善與在穗外國商協會、外商投資企業常態化交流機制。持續建設外商投資服務工作站,不斷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效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