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執法證件是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身份證明。亮證執法是有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也是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為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經國務院批準,由司法部統一部署實施新版全國統一樣式行政執法證件。
為做好做實全國統一樣式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廣州市司法局提前謀劃、合理統籌,與各區司法局緊密配合、加強督導,以此次換發全國統一樣式行政執法證件為契機,切實加強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全市換發工作有序推進,截至2022年12月26日,廣州市已換發全國統一行政執法證件20900張,完成率100% 。
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各級行政執法人員將統一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人民警察等特殊崗位的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1人1號,有效期5年,樣式統一為:外套黑色皮質插卡式,封皮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字樣;內芯為PVC卡,內芯正面印有持證人員照片,載明持證人員姓名、工作單位、證號,“行政執法”字樣水?。槐趁嬗∮小皬V東省人民政府監制、有效期”字樣。證件正面印有二維碼,可通過手機掃描查詢證件登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