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雙11”“雙12”網絡集中促銷期電子商務經營者容易在競爭行為、廣告行為、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知識產權、信息保護等方面出現問題,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多措并舉,加強“雙11”“雙12”網絡集中促銷期的監管。
一、發布《“雙11”“雙12”網絡集中促銷合規指導書(2022)》。向電子商務經營者明確提出十方面合規要求。包括加強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不玩“促銷套路”,促銷規則簡單明了,規范廣告宣傳行為,禁止采取虛假折扣,虛假滿減承諾,價格先升后降等違法行為開展促銷。
二、開展專項監測。針對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容易出現商品貨不對板、假冒偽劣,網店虛假打折促銷、夸大商品功能,普通美妝個護宣傳醫療功效等多發易發問題,市區兩級監管部門將以轄區內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商品及服務類平臺(含平臺內網店)、相關企業自建網站、國內主流平臺內廣東省注冊登記的網店為監測主體,以社會關注度高、消費者投訴較多,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網售服裝鞋帽、兒童用品、老年用品、防疫用品、家用電器、消費類電子產品、裝飾裝修材料、汽車配件等為監測重點開展網絡監測。以《“雙11”“雙12”網絡集中促銷合規指導書(2022)》十項合規要求為監管重點,檢查企業在廣告宣傳、亮證、亮照、亮規則、商品交易、消費維權、價格管理等方面是否按照《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經營,對涉嫌違法行為及時核查處置。
三、依法整治網絡集中促銷違法行為。針對“雙11”“雙12”網絡消費集中促銷節點,廣州市場監管局將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執法,重點整治促銷信息公示不到位、價格標示不合法、設置不公平格式條款、虛構交易及成交量、銷售劣質商品、有獎促銷不規范等網絡促銷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規范網絡市場秩序,全力保障好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