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委會專項部署,4月30日以來,廣州市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分步排查、分類處置”的方式開展個人自查、重點排查、全面徹查,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有效的管控和整治措施。
排查范圍
結合我市城中村較多、老舊房屋較為密集等現狀,廣州市將排查范圍確定為村民及村集體組織建設的房屋、城鎮居民自行建設的房屋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排查對象
5類房屋為重點排查對象:
1.磚木結構、磚混結構房屋;
2.用于開辦教育培訓、醫院和診所、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性房屋;
3.用于休閑娛樂、超市、飯店、旅館、公寓等經營性房屋;
4.在建工程深基坑周邊的、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房屋;
5.其他安全隱患較大的、人流聚集場所周邊的房屋。
其他房屋作為全面排查對象。
責任分工和整治要求
按照“市級統籌、區級組織、鎮(街)實施”工作模式,由各鎮(街)具體組織排查工作,各級各部門緊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鎮政府(街道辦)、村(居)委會以及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通過排查發現自建房安全隱患的,督促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及時整治。
房屋的所有權人、使用人(經營者)要依據《民法典》《安全生產法》《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切實承擔起房屋安全主體責任、使用安全責任,對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治理。
對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公共服務性、經營性房屋,要立即停止使用,由應急管理等部門責令停工停產,直至安全隱患消除、整治驗收達標。
全民參與排查整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涉及千家萬戶,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廣州市接下來的一項重大工作任務。各區政府組織鎮(街)負責發動轄區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按要求進行安全自查,按要求填報房屋結構安全自查表,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消除。
同時,在此呼吁市民朋友們一起參與、一起監督我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廣大市民尤其是自建房的產權人(使用人)應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對擁有、使用的房屋進行安全自查,重點檢查是否有以下現象:1.擅自加建、改建、擴建;2.房屋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3.承重墻體開裂、變形、風化疏松;4.混凝土構件變形開裂或露筋銹蝕;5.鋼屋架或木屋架傾斜變形;6.承重木構件嚴重腐朽等。
市民發現自有、自住房屋或他人房屋、公共場所有以上異常現象的,可通過撥打熱線電話“12345”或者聯系所在鎮政府(街道辦)、村(居)委會等方式反映房屋安全問題線索,并配合政府部門要求開展隱患整治。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