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2年6月5日正式施行,作為廣州市生態環境領域打基礎、管長遠的綜合性法規,上承國家和省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下接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實際,對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服務高質量發展、滿足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提高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法治建設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強對《條例》的深入理解、運用,2022年5月13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局在局16樓會議室召開了《條例》宣講培訓會。培訓采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在市生態環境局設立主會場,各分局和直屬單位設分會場,全局系統共700余人參加了培訓。
本次培訓邀請中山大學法學院闕占文副教授做專題授課,闕占文副教授從出臺背景與制定過程、體例安排與主要特點、實施要求等各方面對《條例》進行了全面解讀,讓大家深入了解條例出臺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重要制度措施。
會上,市生態環境局分管局領導鄭則文同志對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出工作部署,強調各單位要把學習宣傳《條例》貫穿到日常監管和服務全過程,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