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優化營商環境,有效減輕企業資金占用,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實操性指引文件,不斷改進投標保證金提交方式,引入信用機制,切實為企業減負。
2021年9月30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編制招標文件的指引》(2021年第1期),修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招標文件范本相應條款,明確招標人必須允許投標人以保函、保證保險、擔保等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讓非現金形式“跑腿”代替資金“跑路”;在投標保證金方面引入信用承諾制,引導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落實免收信用良好企業或中小企業的投標保證金的相關要求,并提供招標文件編制示例供市場主體參考,確保為企減負的好政策落實到具體項目上。
目前,廣州市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在招投標交易系統已實現電子保函、保證、保險等在線提交,在線查核。通過“替”“降”“免”等多措并舉,在有效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借助金融機構保函和信用報告對企業信用的敏感度、依賴度較高的特點,以其替代現金保證金,有助于加速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建筑市場環境。
下一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組織宣貫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設領域關于涉企保證金繳納管理的有關政策,提高非現金形式投標保證金在市場的接受度,確保優化營商環境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