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廣州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積極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實踐,蹄疾步穩推進改革創新,法治建設取得長足進步,在全國創下多個“第一”和“率先”,培育了一批法治建設的廣州特色品牌。
廣州多次榮獲中國法治政府獎,獲評“法治政府建設典范城市”,入選《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標桿城市,在法治廣東建設考評、廣東平安建設考評中蟬聯第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總體成績連續3年位居全省首位,城市綜合信用指數位居全國前列,南沙區獲評首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
科學立法 筑牢法治根基
(攝:江智毅)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廣州地方立法無論在法規制度設計還是在立法工作機制建設上,始終堅持科學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在立法上創設一系列開先河的制度機制,打造了地方立法的廣州品牌。
截至目前,廣州市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共82件、政府規章109件,基本覆蓋了廣州市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主要方面。其中,多件法規具有鮮明的先行性、先進性和地方特色。
從制定全國首部地方依法行政條例、首部規范立法公眾參與辦法,到34天推出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優化營商環境立法提出“廣州方案”,既有“大塊頭”還有“小快靈”,全國第一部規范募捐的地方性法規——《廣州市募捐條例》,為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提供立法藍本;全國第一部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政府規章——《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著力破解“垃圾圍城”困境;堅持“小井蓋、大民生”,出臺《廣州市井蓋設施管理辦法》,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腳下安全”,《廣州市公共圖書館條例》等制度為其他省市乃至全國提供立法借鑒。
民主立法讓法治更接地氣
2006年,廣州出臺全國首部規范立法公眾參與的政府規章——《廣州市規章制定公眾參與辦法》,建立了覆蓋立項、起草、審核、實施全流程的立法公眾參與制度,拓寬立法渠道與民主立法途徑,并于2020年再次全面修訂。
在《廣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審查過程中,創新并實踐“線下+線上”(現場加網絡直播)聽證方式,在審查《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辦法》時專門開展網絡問卷調查,如《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立法聽證會通過視頻直播,總曝光量達 3300萬次,總點擊量達22萬次,網民參與互動超4600人次,視頻直播觀看人數達17.9萬,實現立法聽證“參與人數”與“參與效果”雙提升。
目前,廣州已建成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22個,“全過程民主”實踐。在此之前,廣州已在全國首開網絡立法聽證會先河。2017年8月,《廣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定》網上立法聽證會舉行,一連4天的聽證會創新方式,將網絡聽證和現場辯論相結合并全程直播,同時搭建公眾參與聽證的“無障礙”通道。統計數據顯示,聽證會頁面曝光量超過3.69億次,點擊量超過1508萬人次,總投票數212萬次。
優化營商環境立法提供“廣州方案”
2021年1月1日,廣州出臺《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是粵港澳大灣區首個出臺優化營商環境地方性法規的城市,對標國際一流標準,聚焦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和12個重要領域,通過系列改革措施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便利高效的政務環境、創新協作的開放環境、和諧包容的人文環境、規范良好的法治環境,首次在國內優化營商環境地方立法中提出產業供應鏈保障、人才入戶積分認可和突發事件扶持等“廣州方案”,為廣州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優質制度供給。
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廣州入選全部18項指標領域標桿城市,獲得電力、跨境貿易等4項指標入選全國最佳實踐,政務服務指標排名全國首位,營商環境綜合評價居全國城市前列。
法治,真正護航廣州從營商環境“小切口”取得全面深化改革“大突破”。
制定《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存在的安全隱患再次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2020年2月27日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制定《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2月28日
市司法局即會同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立法起草工作,3天內拿出草案的征求意見稿,4天內完成征求部門意見和專家意見,7天內將草案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8天內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案。
3月31日
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表決通過。4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實施。《條例》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從決定立法到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歷時34天出臺了疫情以來全國首個設區的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專項地方性法規,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4月29日
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實施。《條例》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從決定立法到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歷時34天出臺了疫情以來全國首個設區的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專項地方性法規,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