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金融機構落戶最高獎億元
法人金融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最高可獲1億元獎勵;企業首發上市最高可獲1800萬元獎勵……12月27日,《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正式對外發布,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12月27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廣州金融高質量發展“1+N”政策體系新聞發布會,據了解,在《若干措施》這份核心文件發布后,廣州形成了“1+N”政策體系,此前首批9個專項支持政策已密集發布,后續還將根據工作需要充實豐富。
聚焦大機構
法人金融機構落戶獎勵大幅提高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徐秀彬現場對廣州金融高質量發展“1+N”政策體系相關亮點進行解讀。據介紹,《若干措施》明確了對持牌金融機構、增資擴股、企業上市、風投創投、期貨市場、綠色金融、普惠金融、數字金融、農村金融、融資租賃、金融人才等項目的一系列資金支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工作的財政支持力度。
記者對比發現,法人金融機構落戶獎勵上限由原來的25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商業銀行專營機構落戶獎勵從原來的2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廣州大幅提高法人金融機構的獎勵標準,按照市、區兩級政策疊加計算,法人金融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的,最高可獲1億元獎勵。”徐秀彬說。
《若干措施》還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機構做大做強,法人金融機構增資擴股后,按市、區兩級政策疊加計算,最高可獲2000萬元獎勵,推動法人金融機構市場競爭力不斷提升。
打造大平臺
廣期所每個上市新品種給予2000萬元獎勵
相關政策明確,高標準建設國家級金融基礎設施交易平臺——廣州期貨交易所,對廣州期貨交易所每個上市新品種給予2000萬元獎勵,服務保障廣州期貨交易所加快推進產品研發進度,推動更多品種上市交易。同時,對在廣州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公司和期貨公司地區總部按照綜合排名進行獎勵。《若干措施》還明確了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獎勵,金融控股公司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可獲1000萬元獎勵。
培育大市場
企業首發上市最高可獲1800萬元獎勵
《若干措施》注重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激發廣州資本市場活力。
徐秀彬表示,一方面,支持優質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發展,降低融資成本,優化融資結構,加大優質企業上市扶持力度,按照市、區兩級政策疊加計算,企業首發上市最高可獲1800萬元獎勵。另一方面,優化提升風投創投機構綜合實力,按照風投創投機構實際投向我市非上市企業股權的資金計算管理能力規模,風投創投機構最高可獲2000萬元獎勵。
做好“大文章”
金融支持“百千萬工程”最高補貼450萬元
在鼓勵服務實體經濟方面,《若干措施》還將“做好大文章”,引導金融機構向重大戰略、重點領域支持。
在綠色金融方面,對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業務,每年最高可補貼150萬元。在普惠金融方面,運用好、發揮好總額度最高10億元的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引導合作銀行強化普惠金融對綠色低碳發展、專精特新、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的支持。每年最高安排補貼總金額45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向“百千萬工程”和鄉村振興領域投入更多資源。
另外,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發揮各自業務特點和優勢,優化豐富養老金融產品供給;鼓勵數字金融機構來穗展業,相關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最高可獲1000萬元獎勵。
解讀
什么是“1+N”
“1”是指1個核心文件,即《若干措施》,是整個政策體系的核心內容;“N”是指專項支持政策,目前9個專項支持政策已實施,后續還將根據工作需要充實豐富。
支持政策半數聚焦關鍵環節,進一步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制造業立市、科技創新、民營經濟等重大戰略、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包括《2023年廣州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關于金融支持廣州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4份政策文件。
另外,《廣州市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實施方案》《推動廣州金融開放創新實施方案》《完善廣州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等5份政策文件圍繞廣州金融發展的長遠謀劃,提出理財和資管中心、金融開放創新、現代金融服務體系、企業上市、地方金融組織等下一步重點工作的具體方案。
南沙區出臺“金融15條”
在12月27日的發布會上,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局長廖曉生就最新發布的《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簡稱“南沙金融15條”)進行解讀。
南沙區大幅度提升金融企業落戶支持。通過辦公用房補貼,對金融企業購房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租房用于辦公用途的,每年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最長3年。
另外,對企業發展壯大并獲評世界500強等榮譽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對持牌法人金融機構落戶后完成增資擴股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