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中的支撐引領作用,推進實施市“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落實《廣州市進一步深化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行動方案(2022—2024年)》,現發布2025年度農村科技特派員專題項目申報指南,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專題項目包含市內服務和市外服務2個方向(見附件1、2)。
二、組織方式
項目申報單位組織科研人員通過“廣州科技大腦”(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申報。科研人員按要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填報項目申報書并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審核科研人員申報資格和項目申報材料。經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市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后,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或在我市視同法人單位統計的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
視同法人單位統計的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應在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具有獨立經營場所,以該分支機構的名義獨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一年(含)以上,且在廣州地區“納統”。
(二)申報單位應具有組織開展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基本條件,不存在注銷、遷出、歇業、吊銷、破產等情況。
(三)項目負責人應為“廣州農村科技特派員專家庫”在庫專家。
(四)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第1名)在研和當年新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只能依托同一個單位;項目負責人除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外,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指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申報單位、服務對象(合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未在科技違法違規、科研失信等信用懲戒期內。
(六)項目不存在多頭申報、重復申報。符合財政和科技等部門的查重規定。
(七)鼓勵服務對象(合作單位)配套足額自籌經費用于支持特派員科技服務工作(各級財政資助經費不列入自籌經費)。若承諾提供配套自籌經費,須在項目任務書簽訂環節提供到賬佐證材料。
(八)項目涉及科技倫理、科技安全(如臨床研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和科技保密相關問題的,申報單位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原則,完成相關審查工作;項目負責人在項目任務書簽訂環節,須提供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審查批準文件,項目承擔單位負責審核批準文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四、申報限制
(一)作為申報單位存在2024年1月15日已到期,且未按要求提交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材料的,不得新申報競爭性前資助項目。其中,申報單位為高校的,限制到二級院系,由高校負責審查。
(二)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23〕1號),“廣州科技大腦”在研項目需按《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加快提交2023年度工作情況報告的通知》(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9544415.html)要求,在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度的年度情況報告(納入全過程管理簡政放權改革的項目無需提交)。申報單位應及時完成審核,以免影響項目申報推薦工作。其中,申報單位為高校的,限制到二級院系,由高校負責審查。
(三)作為項目負責人2023年度及以后(基于“廣州科技大腦”申報的)在同一科技計劃類別內,在研和新申報項目累計不得超過1項;作為項目負責人已有2022年度及以前(基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申報的)在研項目的,暫不受理新項目申報。
“在研”項目是指,在申報新一批市科技計劃項目前,存在未完成項目驗收流程或終止流程的競爭性前資助項目。2024年度待完成任務書簽訂的競爭性前資助項目視同“在研”。
(四)同一服務對象(合作單位)同一年度只能聯合1個廣州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申報廣州農村科技特派員專題項目。
(五)服務對象(合作單位)須為獨立法人。
五、申報材料
(一)全流程網上申報,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
(二)申報單位為視同法人單位統計的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須在單位注冊“廣州科技大腦”前致函市科技局說明情況,并提供《營業執照》和納統證明材料。
(三)申報單位按照模板(見附件3)與服務對象(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合作協議內容應與所申報項目研究(或服務)內容密切相關。
六、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服務對象(合作單位)注冊。申報單位、服務對象(合作單位)進入“廣州科技大腦”按要求完成單位用戶注冊(新開戶),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已有單位用戶賬號的,無需另行注冊。
(二)單位和申報人信息維護。單位用戶登錄“廣州科技大腦”,完善錄入單位信息基本情況。申報人根據需要自行注冊賬號,完善個人信息。
(三)項目申報。申報人登錄“廣州科技大腦”,選擇該項目專題,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后,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
(四)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確保申報質量,通過后提交至組織單位審核。
(五)審核推薦。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申報單位如需修改申報信息可與組織單位聯系,經組織單位網上推薦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七、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4年4月22日9:00,網上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7日18:00,組織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1日18:00。
八、注意事項
(一)原則上合作單位(服務對象)不得變更;如合作單位(服務對象)不配合或無法配合開展相關工作,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提出主動終止。
(二)申報單位應加強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的統籌組織,合理安排項目申報書填報和材料提交時間,避免出現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到期前系統網絡擁塞耽誤申報。
(三)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須仔細閱讀申報指南各項要求,并按申報指南要求在“廣州科技大腦”提交申報材料,不接收補充提交申報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錯過申報時間節點等原因,導致未成功申報的責任由項目負責人和申報單位自行承擔。
(四)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潛在風險。
(五)凡弄虛作假者,不符合申報條件或違規申報情形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后,項目不予立項,已獲立項的實行強制終止。發現存在科技違規、科研失信等行為的,依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辦理。
(六)項目組成員中如有申報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單位,申報單位應與合作單位簽署合作協議。
(七)項目申報受理、評審立項和公開公示等信息可登錄“廣州科技大腦”查詢。
九、聯系方式
系統操作指南可在“廣州科技大腦”(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查閱,技術支持:83124114、83124194。
單位注冊及信息維護業務咨詢:83588209,聯系人:戴貴寶。
項目申報限制規則解釋咨詢:83124139,聯系人:張文怡(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具體業務咨詢:83124045、83124047,聯系人:劉曉輝(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處)。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5年度農村科技特派員專題(市內服務方向)項目申報指南.pdf
2.2025年度農村科技特派員專題(市外服務方向)項目申報指南.pdf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