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目前正處于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登記階段,為更好滿足不同類型市場主體普查登記需求,經廣州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在全市各街(鎮)設立“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登記集中登記點”,便于各類普查登記對象進行現場登記,確保普查登記對象應登盡登、不重不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集中普查登記對象為尚未完成普查登記信息上報的廣州市轄區范圍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抽樣調查中選的個體經營戶。
二、集中普查登記工作于2024年4月1日-4月20日開展,全市共設置192個集中申報點(具體地點及聯系方式見附件)。
三、為提高登記效率,普查對象可電話預約登記時間,并提前準備好相關經營證件和與經濟普查有關的會計、統計和業務核算等原始資料,以便普查工作人員快速進行信息采集。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普查對象需積極配合普查人員的工作,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對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或虛報、瞞報、漏報普查資料的普查對象,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違法企業將被依法認定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
五、各級普查機構及普查人員將會對普查對象提供的信息嚴格保密。相關信息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為統計執法依據外,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
六、普查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假借普查獲取其他利益。如發現普查機構或者普查人員不依法工作的,可向廣州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舉報(聯系電話:020-83126357、83126359)。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廣州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2024年3月26日
廣州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各街道集中登記點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