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
現將《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二手車出口有關工作的通知.pdf》(粵商務管函〔2024〕28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業申報二手車出口。根據《商務部等5部門關于二手車出口有關事項的公告》(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4 年第6號)要求,請積極動員、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于3月1日起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企業端進行二手車出口申報。指導本區域在公告發布前已獲準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企業(見附件),在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公告要求的條件及程序重新完成申報及審核。
二、加強二手車出口服務管理。請協同相關部門,進一步提升二手車出口便利化水平,為二手車出口創造良好環境。指導督促本區域二手車出口企業每月5 日前登錄“廣東省二手車出口信息服務平臺”企業(https://usedcar.singlewindow.gd.cn/export/export/login)填報上月二手車出口數據。
特此通知。
廣州市商務局
2024年2月27日
(聯系人:劉群輝、吳澤坤,聯系電話:8109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