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現將《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24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對外投資合作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商務合函〔2023〕115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通知要求,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申報,對初審符合申報條件、同意上報的,出具初審意見并在《申報項目初審意見匯總表》上加蓋公章。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請于2024年2月20日前報送我局合作處(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廣州百貨大廈舊翼商務樓2428房),另請將企業的資金申請報告、企業申報項目明細表(省商務廳原文附件5-2)、申報項目初審意見匯總表(省商務廳原文附件6)電子版(均為可編輯的word版或excel版)發送至郵箱lizuosong@gz.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專此通知。
附件: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24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 資金(促進對外投資合作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pdf
廣州市商務局
2023年12月29日
(聯系人:李祚松,聯系電話:81098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