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開展廣東省外經貿運行監測系統提質擴容工作的通知》(粵商務綜函〔2023〕42號)要求,現擬在廣州市新增4家廣東省外經貿運行監測系統監測點,我市符合條件的中介組織或事業單位可以申請為監測點備選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監測點設立對象
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服務我市外經貿發展的中介組織或事業單位。
二、監測點設立條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或成立;
(二)具有聯系服務我市外經貿企業的實務經驗;
(三)具備開展監測點工作所需場所、設備,及專職或兼職人員等;
(四)建立規范的監測點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
三、監測點申報材料
1.2023-2024年度廣東省外經貿運行監測點申請書(詳見附件);
2.申報主體的機構證明,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民政部門頒發的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3.其他需要提供材料。
四、監測點主要工作職責
監測點負責服務管理本監測點所屬進出口樣本企業,定期組織企業填報統計資料,原則上每個樣本企業均有專員對應聯系,服務和管理。
五、申報程序
請申請單位于2023年8月10日前將申請書面材料提交廣州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發展處,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12號廣百商務樓舊翼2402室)。
廣州市商務局將對照省廳文件相關要求,組織內部評審擇優選擇4家監測點備選單位向省商務廳推薦,由省商務廳組織評審認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年度廣東省外經貿運行監測點申請書.docx
廣州市商務局
2023年7月31日
(聯系人:張宇、詹禎祺,電話:81329861、8890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