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各相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我省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1〕19號)(以下簡稱省19號文)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簽訂采購合同,做好價格調整
廣州地區從2021年5月1日開始執行廣東省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結果,采購周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采購周期內,各相關醫療機構應及時登錄采購平臺,每年簽訂采購合同。2021年合同周期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網址是:https://gpo.gzggzy.cn/。
各相關醫療機構應及時完成中選產品的價格調整,確保2021年5月1日按照中選價格向患者銷售。
二、落實主體責任,確保中選產品質量和供應
生產企業要全面落實醫用耗材供應及質量主體責任,確保中選產品及時供應,滿足臨床需要。對不能履行供應義務的中選企業,將按照有關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予以記錄。
三、及時結算回款,做好預付工作
醫療機構作為回款結算第一責任人,應按合同約定與企業及時結算,從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過30天。醫保經辦機構應按省19號文要求做好預付工作。
四、加強協調配合,做好宣傳監測
各相關部門要注重協調配合,加強使用監測,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有序推進省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落地實施。
醫療機構要全覆蓋式進行政策解讀和人員培訓,加強輿情監測,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積極做好患者溝通解釋工作,對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反饋。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 ?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我省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醫保局、衛生健康局(委)、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探索醫用耗材分類采購,根據《關于做好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粵醫保規〔2020〕2號)及《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聯盟地區集團帶量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GDYJHCDL202101)等文件精神,做好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采購主體。省內已確認預采購量的醫療機構;其他醫療機構可與中選企業協商采購。
(二)品種范圍。采購品種范圍為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公布的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三)預采購量。首年預采購量為已填報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在省平臺確認的采購量。
二、采購周期
(一)本次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從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在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協議采購量原則上不少于該中選產品上年(按月折算)協議采購量。
(三)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使用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請相關采購主體在執行日前做好有關品種的清庫、備貨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分解預采購量,及時簽訂購銷合同。采購平臺嚴格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將我省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的首年預采購量分解至各地市、縣(市、區)及各醫療機構,及時維護中選品種信息,定期公示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品種情況。要組織醫療機構、中選品種生產企業及中選品種生產企業確定的經營企業按中選價格簽訂帶量購銷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可自主選擇省、廣州、深圳任一平臺按中選價格采購中選品種。未填報需求量的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協商采購后,應及時通過采購平臺簽訂購銷合同,按管理權限報相應醫保部門。
(二)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按時完成合同用量。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優先使用本次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根據帶量購銷合同約定,在協議期內完成合同用量。醫療機構在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的基礎上,可按采購平臺醫用耗材管理的有關要求,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產品。
(三)落實主體責任,保證質量和供應。生產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嚴格質量管理,保證出廠的產品符合質量要求,保障中選品種質量和供應,確保按時保質保量供貨。加強對中選品種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質量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追責力度。對不能履行供應供貨義務的中選企業,可采取約談、責令整改、聯合公示通報等措施進行管理,并按照有關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予以記錄,確保中選品種供應。
(四)落實醫保配套,加強政策協同。各地要建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結算專戶和履約保證制度,根據醫療機構采購金額,從醫療機構的醫保結算基金和預撥周轉金中,按照不低于中選品種合同約定采購總金額的30%提前預付給醫療機構,劃入結算專戶,專項用于貨款結算,采購量完成后,仍應繼續優先使用中選品種,并保證及時回款。醫療機構作為回款結算第一責任人,要按合同約定及時與中選企業結算,從收貨驗收到支付結算不得超過30天。
本輪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涉及的相關品種的醫保支付標準,由省醫保局另行制定。
(五)加強政策解讀,做好宣傳培訓。各級醫保部門要開展對醫療機構宣傳培訓工作,通過舉辦培訓班、制作宣傳板、印發宣傳頁等方式,宣傳解讀省耗材集采政策要求、重要意義,做到機構全覆蓋、人員全覆蓋,提高醫務人員貫徹落實的自覺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我省組織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職責。認真落實責任分工,注重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政策落實。壓實采購主體責任,做好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執行中選品種使用情況的監測,隨時掌握使用進度,及時上報進度信息。
(三)加強風險防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梳理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制定好應急措施,對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情應對,合理引導,形成良好氛圍。
附件2:廣東省各醫療機構人工晶狀體類醫用耗材預采購量.xlsx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 ? ? ?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