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穗科規字〔2023〕1號)相關規定,市科技局將組織開展2023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期檢查工作。有關安排如下:
一、檢查范圍
除自由探索類和基礎研究項目、2023年合同期滿項目無需檢查外,以下3類共124個在研項目納入本度年檢查范圍。
(一)涉及分期撥款,按合同書要求開展檢查的項目。
(二)不涉及分期撥款但財政支持金額大于500萬元(含)或實施期大于3年以上(含延期)的項目。
(三)項目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開展檢查的項目。
二、檢查內容
以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為依據,檢查項目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項目合同規定指標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到位與使用情況。
三、檢查流程
項目承擔單位先進行自查,市科技局在自查報告基礎上開展抽查,為進一步減輕項目承擔單位負擔,自查環節不再邀請專家進行評審,由項目承擔單位通過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按要求填報提交項目自查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一)單位自查。
1.項目承擔單位負責人登錄陽光政務平臺系統(https://sop.gzsi.gov.cn),按操作指引填寫《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期執行情況表》,并上傳相關附件提交至項目組織單位。自查報告從2023年5月22日開始填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9日。
2.項目組織單位及時在系統審核材料,審核不通過的退回項目承擔單位修改,審核通過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16日。
3.市科技局審核材料后安排抽查評審。
(二)組織檢查。
項目承擔單位應備齊相關紙質材料,在專家檢查時提供,納入現場檢查的,項目承擔單位需根據通知要求做好現場檢查的配合工作,具體安排請留意短信或郵件通知。
(三)公布檢查結果。
檢查結束公布項目檢查結果,各項目承擔單位可通過陽光政務平臺查詢。
(四)限期整改。
1. 檢查結果為“限期整改”的項目承擔單位需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并通過系統提交整改報告。
2. 市科技局安排再次檢查,項目整改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做好復查的配合工作。
3. 整改結束后,在陽光政務平臺公布檢查結果。
四、聯系方式
(一)各計劃(專題)咨詢。
1. 產學研結合處:雷超旭,83124164。
2. 實驗室工作處:張潺蟬,83124192。
3. 高新技術處:楊欣卉,83124132。
4. 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處:劉曉輝,83124047。
5. 專家服務處:吳淵清,83124059。
6. 引進智力管理處:王天杰(創新創業人才項目),83124153;陳良(紅棉計劃項目),83124053。
(二)綜合業務咨詢:資源配置與管理處,朱繼團,83124039。
(三)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業務咨詢:潘子明,83588281。
(四)技術支持:愛瑞思軟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以上聯系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3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期檢查項目清單.pdf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