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加強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19〕3號)、《廣州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科創規字〔2017〕4號)、《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廣州市審計局關于市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績效提升和管理監督辦法》(穗財規字〔2019〕6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將組織開展2023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驗收范圍
(一)項目執行期至2023年結束(含延期)的;
(二)首次驗收不通過需整改的;
(三)其他應驗收的項目。
二、驗收時間安排
為加強項目驗收工作統籌力度,請各單位嚴格按各批項目驗收材料受理截止時間提交驗收材料。項目驗收工作一般在材料成功受理后1—2個月內分批開展;部分項目無法統籌安排的,需在項目執行期滿后三個月內提交驗收材料。各項目驗收材料具體受理時間請見附件1。
三、驗收主要流程
(一)驗收申請。各項目承擔單位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出驗收申請,提交至組織單位審核。組織單位審核通過后提交至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以下簡稱評審中心)受理審查。評審中心審查通過的進入驗收評審環節,審查不通過的不予受理,退回承擔單位修改。原則上按陽光政務平臺提交先后順序分批安排驗收。驗收申請階段,項目承擔單位無需提交紙質驗收材料。驗收材料要求見附件2。
(二)驗收評審。由評審中心組織專家對申請驗收的項目進行評審。具體驗收時間將提前通過郵件、短信通知,請確保“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書”中項目負責人、項目聯系人的郵箱、電話無誤。
(三)結果反饋。驗收結果在線反饋給項目承擔單位,通過驗收的,可在線下載電子驗收書。
四、相關要求
(一)項目承擔單位應切實履行職責,按時提交驗收申請。項目執行期需延長的,應當在合同執行期滿前3個月以前辦理。首次驗收不通過但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應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驗收申請。因故無法繼續進行的,應主動提出終止申請,按照流程辦理終止。
(二)各項目組織單位應加強督促,同時做好下放驗收項目管理工作。
(三)項目承擔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審計工作,我局將委托廣州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對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進行質量抽查。
(四)對首次驗收不通過的項目,我局將視情對項目承擔單位相關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
(五)根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提交驗收的項目實施強制終止,對未履行勤勉義務或違反相關規定導致項目驗收不通過或合同終止的,取消相關責任主體5年內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對存在嚴重科研失信行為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相關驗收結果納入下一年度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的考量范圍。取消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提交項目驗收或終止申請的項目負責人申報資格,取消對所屬項目管理不規范不到位的承擔單位的申報資格。
五、聯系方式(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一)綜合業務咨詢: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聯系人:張文怡,電話:020-83124036。
(二)各計劃(專題)咨詢。
綜合規劃處:孫佳、鄒文濤,020-83124130、83124119;
產學研結合處:王偉超、雷超旭,020-83124065、83124164;
基礎研究處:馬學濤、李磊,020-83124150、83124052;
實驗室工作處:張潺蟬、胡春江,020-83124192、83124092;
高新技術處:趙創新、楊新卉,020-83124134、83124132;
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處:李順、劉曉輝,020-83124045、83124047;
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劉蘇慧、楊敏,020-83124097、83124095;
科技金融處:李立照、呂曉峰,020-83124178、83124177;
引進智力管理處:王春艷、陳良,020-83124055、83124053;
交流合作處:范紫微、陳聰穎,020-83124169、83124168。
(三)受理咨詢: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
電 話:020-83588281;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淘金街4號一樓。
(四)技術支持:020-83124014,400-161-6289。
附件:
1. 2023年合同執行期滿項目清單及驗收材料分批受理時間.pdf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