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做好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2023年3月4日0時至“兩會”結束當日24時)本市安全生產工作,現就危險化學品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強化隱患排查治理。2023年3月4日前,本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帶有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及化工、醫藥企業,要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對各種安全監控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隱患整改,確保溫度、壓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氣體報警、安全聯鎖、緊急切斷、安全附件等正常投用,備用設備完好,備品備件充足。
二、強化散裝汽油銷售。加油站要按照《廣州市公安機關散裝汽油安全隱患排查管控工作指引(試行)》要求,落實散裝汽油實名查驗登記制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汽油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三、強化重大危險源管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要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承諾公告等制度,全面落實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責任,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強化隱患排查治理。
四、強化檢維修管理。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作業安全管理,原則上避免動火等特殊作業和開停車,嚴格控制裝置區、儲罐區、庫區檢維修作業,必須進行特殊作業的要按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并進行升級管理。
五、強化特種化學品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銷售記錄制度,按規定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
六、強化危運管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要全面檢查車輛維護、檢測、使用、管理以及審驗等制度落實情況,加強對車輛運行狀態、罐體及貨品安全狀態、行進線路狀況等監控,及時識別并有效處置駕駛員不安全行為、車輛運行異常狀態。危險化學品源頭企業要嚴格執行裝卸操作規程,落實充裝源頭駕駛員、押運員、車輛資質、罐體檢測“四查驗”措施。
七、強化反恐管理。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落實反恐怖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范措施,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加大裝置區、罐區重點部位巡查檢查頻次,確保企業安全穩定。
八、強化使用管理。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等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要開展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使用場所的安全檢查,確保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通風良好,各種安全設施、消防器材能夠正常使用。
九、強化應急值守。各相關單位要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強化應急處置力量,加強應急處置演練,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置,并第一時間報告有關部門。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將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2月28日
附件: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發布全國“兩會”期間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措施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