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州市河長辦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2年廣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優秀河(湖)長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穗河長辦〔2022〕98號)要求,經過逐級推薦、嚴格考察、征求意見等程序,確定了40個先進集體、30名先進工作者、49名優秀河(湖)長擬表彰對象(排名不分先后,見附件)。
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將擬表彰對象情況予以公示。如對擬表彰對象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市河長辦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聯系電話。
公示時間: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5個工作日)
通信地址:廣州市瘦狗嶺路555號706室(郵編:510640)
聯系電話:020—87085214
附件:
附件1 2022年廣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docx
附件2 2022年廣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先進工作者擬表彰名單.docx
附件3 2022年廣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優秀河(湖)長擬表彰名單.docx
廣州市河長辦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