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住宿餐飲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務規字〔2022〕1號),為促進我市住宿餐飲業轉型升級,現開展2023年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居民服務業專題(住宿餐飲轉型升級)申報工作。
請各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2023年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居民服務業專題(住宿餐飲轉型升級)申報指南》(附件1)有關要求,發動轄區符合條件的住宿餐飲企業申報。申報企業請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期間將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區政務中心(詳見附件5)。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于2023年2月28日前匯總項目申報材料和初審意見報至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居民服務業專題(住宿餐飲轉型升級)申報指南
2.2023年住宿餐飲企業轉型升級補助申請表
3.承諾書
4.項目完成情況報告(參考提綱)
5.各區聯系方式
6.XX區申報項目匯總表
廣州市商務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
2023年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居民服務業專題(住宿餐飲轉型升級)申報指南
為做好2023年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居民服務業專題(住宿餐飲轉型升級)申報工作,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工作依據
(一)《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住宿餐飲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務規字〔2022〕1號)。
(二)《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商務規字〔2022〕3號) 。
二、支持方向
對達到限額以上標準住宿餐飲企業的基礎設施軟硬件轉型升級項目予以支持:
(一)供應鏈建設:中央廚房、食材加工配送中心、產品研發中心的建設和更新改造。
(二)數字化運營:在主營業務運營管理中應用數字技術,建設集下單、優惠派送、咨詢發布、結賬等于一體的私域運營平臺。
(三)門店拓展及升級改造:新設門店或門店升級改造建設,打造具有品牌特色的住宿餐飲消費場景。
三、支持標準與期限
(一)本資金實施事后補助和競爭性分配。對項目投入費用超過100萬元、經評審排序確定扶持的企業,最高給予實際投入30%、限額100萬元的資金補助。
(二)項目投入費用指項目建設費用,不包括工資福利、社保、日常培訓費、土地出讓金、經營場所租金及押金、水電燃氣費用、鋪貨費用等運營費用。
(三)支持項目須在2022年度完工,建設周期不超過3年。
四、申報主體要求
(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內企業類別為“住宿和餐飲業”。
(二)未被信用管理部門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五、申報項目要求
1.項目建設主體需與項目申報主體一致,即項目建設合同及發票的抬頭需與申報主體一致。
2.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廣州市內。
3.申報人不得以同一項目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4.每個申報主體限申報1個項目,每個項目限申報1個方向。
5.申報支持方向為“門店拓展及升級改造”的項目,新設或改造門店數量需超過3個或累計面積超過300平方米。
六、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主體按順序編制書面申報材料一式3份并膠裝成冊,原件加蓋公章,復印件加蓋騎縫章。申報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23年住宿餐飲企業轉型升級補助申請表(附件2);
(二)承諾書(附件3);
(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電子營業執照已上傳至廣州市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系統的可不提供);
(四)項目完成情況報告(附件4),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情況、資金投入和支出明細情況、項目實施效果等;
(五)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包含項目建設合同(協議)、項目建設投入費用支出明細表、發票、銀行回單復印件等材料;
(六)項目所在經營場所權屬憑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數字化項目除外);
(七)其他能直觀反映項目效果的材料(復印件),不限于項目升級改造前后對比圖片和文字說明、項目獲得的公開報道和榮譽等。
七、申報流程
(一)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組織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資金。項目申報主體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編制書面申報材料,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期間將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區政務中心。
(二)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項目開展初審并出具意見,申報材料為復印件的需核對原件,于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前匯總項目申報材料和初審意見報至我局。
附件5
各區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