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人物同防”要求,進一步強化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筑牢外防輸入防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現就我市進一步強化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閉環管理有關措施通告如下:
一、對全市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以下簡稱集中監管倉)進行優化調整,即日起未列入本通告名單的冷庫,不再接受首次進入我市的進口冷凍食品入庫預約。
二、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冷凍食品,貨主應提前按要求向各集中監管倉預約(可通過電話、微信、進口冷凍食品溯源管理平臺等方式)。
三、集中監管倉直接接觸進口冷凍食品的搬運、叉車、保潔、消毒、采樣等作業人員工作期間落實集中居住措施,實行工作場所與集中居住地之間“兩點一線”閉環管理。
四、集中監管倉直接接觸進口冷凍食品的搬運、叉車、保潔、消毒、采樣等作業人員嚴格實施高頻次核酸檢測。集中監管倉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完成全程疫苗接種,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種的不得上崗作業。
五、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閉環管理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各集中監管倉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管理措施和員工個人防護,確保集中監管倉高效規范運行。
六、我市進口冷凍食品疫情防控除本通告外的有關事項,繼續按《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的通告》(第12號)執行。
廣州市優化調整后集中監管倉名單:見附件。
舉報投訴電話:12345。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停止執行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廣州市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名單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1年8月5日
附件
廣州市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