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廣州空港委,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通知》(粵府〔2018〕78號)、《廣東省商務廳關于2021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資函〔2020〕75號)、《廣東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明確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雙向投資方向)利用外資獎勵項目評審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商務資函〔2020〕87號)、《廣東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獎勵項目評審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資函〔2020〕106號)等文件要求,現制定我市2021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一、 支持項目、條件和標準
(一)外資新項目。對2020年在廣州市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已納入統計且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超過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按項目當年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二)外資增資項目。對2020年在廣州市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按項目當年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三)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及地區總部項目。
項目投資獎勵。對2020年在廣州市新設立的實際外資金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型企業,按項目當年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財政貢獻獎勵。在廣州市的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型企業2020 年對省級財政年度貢獻超過1億元的,按項目當年對省級財政貢獻量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外資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境內投資或管理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少于3家(其中在廣東省范圍內不少于1家),母公司在境外設立且 2019年資產總額不低于3億美元。
2.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廣州市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
以上支持對象不包括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行業劃分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二、支持對象
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且依據信用管理部門規定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三、申報材料
(一)2021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利用外資項目申報表(附件1)。
(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或變更登記通知書及營業執照。
(三)外商投資企業出資情況表(附件2)。
(四)由具備法定資質的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企業驗資報告的復印件(多份驗資報告按驗資報告時間先后排序)。
(五)申報企業承諾書(應注明申報獎勵類別、具體金額,承諾依據信用管理規定,本企業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承諾主營業務非經營房地產業、金融業或類金融業,且申報材料屬實,并自愿承擔因申報不實帶來的一切后果;同時須承諾在獎勵資金撥付到位后1年內,將新增資本投入至實際建設或經營的項目,以及獲獎后5年內不減資、不轉為內資企業,并切實履行承諾,附件3)。
(六)申報企業2020年實際外資到資證明的復印件(任一即可):外匯主管部門業務登記憑證、銀行入賬業務回單、銀行收匯客戶回單、FDI入賬登記表及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認可的入資證明(到資證明文件按入資先后排序)。
(七)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型企業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其他由稅務征管機構確認的稅務登記證明材料)。
(八)跨國公司注冊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及2020年度審計報告的復印件(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證及轉遞,文件為外文的須翻譯為中文并加蓋翻譯公司或申報企業的公章)。
(九)跨國公司同意在廣州市設立總部型企業并賦予相應管理職能的內部文件復印件(文件為外文的須翻譯為中文并加蓋翻譯公司或申報企業的公章)。
(十)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型企業在境內投資或管理的企業的營業執照。
(十一)省政府、地級以上市政府或省、地級以上市有關部門的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型企業認定文件。
(十二)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型企業2020年度納稅憑證(由稅務征管機構出具的業務憑證)的復印件。
以上材料需逐份加蓋企業公章,并按現有排序裝訂。其中:
申報外資新項目獎勵、外資增資項目獎勵提交:第(一)至(六)項;
申報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型企業項目投資獎勵提交:第(一)至(十)項;
申報外資跨國公司總部型企業財政貢獻獎勵提交:第(一)、(二)、(四)、(五)項,(七)至(十二)項。
四、有關評審原則
(一)申請獎勵資金的新設和增資項目,應在《廣東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開始執行后(即2017年1月1日后)完成相應資金的入資并經商務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或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并應在2020年之內納入實際外資統計(指商務部口徑,下同),計算獎勵資金的基數以年度內納入實際外資統計的金額為準。
(二)納入統計并作為財政獎勵基數的實際外資金額,應與該申報獎勵的企業(項目)新設或增資時產生的合同外資相匹配,滿足條件的方可疊加計算獎勵。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中轉外,注冊資本沒有新增)不屬于獎勵范圍。
(三)單個企業同一年度內新設并增資的,不得將新設和增資的實際外資疊加以達到獎勵標準(新設和增資所投入的實際外資均達到獎勵標準的除外)。
(四)申報增資獎勵的項目,在申報獎勵之前的新設或增資的合同外資必須足額繳齊。
(五)單個企業(項目)獲得本資金所有年度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1億元。
(六)沒有獲得省政府、地級以上市政府或省、地級以上市有關部門認定為總部企業或總部性機構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得申報外資總部企業財政貢獻獎勵。
(七)企業的省級財政貢獻量的計算方法為:增值稅×25%+企業所得稅×20%。
(八)資金評審工作中涉及本外幣兌換的,匯率按照年度平均匯率計算。
(九)實際外資的認定標準、納入商務部統計口徑的確認方法等,按現行外商投資統計制度辦理。
五、工作安排
(一)申報企業于7月30日(星期五)前向注冊地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8份,需逐頁加蓋公章;電子文檔按紙質版材料順序統一刻錄成可進行目錄索引的PDF格式光盤2張)。
(二)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申報本項獎勵資金,并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初審情況連同初審通過項目申報材料及初審情況表(附件4-6)等于8月4日(星期三)前行文報市商務局。
(三)市商務局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并按程序進行公示,查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專項資金經審定后,按國庫管理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資金監督與管理
(一)申報新設和增資項目獎勵的外商投資企業,申報時須書面承諾將在獎勵資金撥付到位后一年內,將新增資本投入至實際建設或經營的項目并切實履行承諾。無合理原因不能履行承諾的,由商務部門按程序收回獎勵資金。
(二)申報新設和增資項目獎勵的外商投資企業,申報時須書面承諾將五年內不減資、不轉為內資企業并切實履行承諾。無合理原因不能履行承諾的,由商務部門按程序收回獎勵資金。
(三)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企業收到專項資金后,應按有關資金及財務管理規定作相應的會計處理,建立健全項目和財務檔案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商務、財政和審計等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自覺并配合接受省、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或由其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的審計、績效評價工作。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附件7。企業申報指南及相關表格可在廣州市商務局網站(http://sw.gz.gov.cn/)(“首頁>信息公開>通知公告>通知”欄目下載。
附件:1. 2021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申報表
2.外商投資企業出資情況表
3.申報企業承諾書
4.廣州市____區2021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利用外資獎勵項目(新項目、增資項目)初審情況表
5.廣州市____區2021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總部型企業項目投資獎勵)初審情況表
6.廣州市____區2021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總部型企業財政貢勵獎勵)初審情況表
7.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廣州市商務局
2021年7月23日
聯系人:董珊曼、林貴汕、盧穗婷,電話:81328182,88902883、88902308
郵 箱:waizichugz@126.com
地 址:廣州市東風西路158號國際經貿大廈1301室
附件7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