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意見》精神,為方便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使用醫保個人賬戶在疫情防控期間購買非處方藥,我局試行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線上購買非處方藥醫保個人賬戶互聯網支付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線上購買平臺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指定承擔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微信“穗康”小程序;
二、新冠疫情期間,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通過“穗康”小程序在試點定點零售藥店線上購買符合我市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非處方藥,可開展醫保個人賬戶互聯網支付業務;
三、試點定點零售藥店應報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備案并做好有關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四、請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加強本試點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特此通知。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