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關于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申領工作的通知
穗人社函〔2021〕280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稅務局,市社保中心,市醫保中心,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服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精準服務、精確管理,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申領等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于參保繳費。對我市確定的各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的單位、個人,盡量通過網上辦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生育保險的參保繳費業務,未能按時辦理的,可以在調整為不屬于中高風險地區的次月起3個月內補辦補繳,此期間不加收滯納金,視同正常參保繳費,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
二、關于待遇申領。對我市確定的各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的單位、個人,盡量通過網上辦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業務,符合領取條件但未能按時辦理的(包括提前退休審核、視同繳費年限審核等業務),可以在調整為不屬于中高風險地區的次月起3個月內補辦,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并予以補發相關待遇。
失業補助金申領補辦時間不超過2021年12月31日。
三、關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相關業務。《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1〕8號)已經正式印發,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為統籌做好當前全市疫情防控和新政策的組織實施工作,村(居)集體、個人盡量通過網上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也可以在我市沒有中高風險地區的次月起3個月內補辦,視為正常參保繳費,既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也不影響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