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消防、人防業務融合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關工作要求,現決定對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督查專家庫類別進行補充,向社會和各單位征集消防、人防工程專家,參與我局開展的消防、人防督導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專家專業類別
(一)消防類:綜合(建筑、通風空調、給排水、電氣)、建筑、通風空調、給排水、電氣。
(二)人防類:人防建筑(防護)、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
二、專家入庫條件
(一)遵紀守法,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道德素養。遵守國家和地方行業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工作責任心強,能夠獨立、客觀、公平、公正、實事求是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熟悉工程建設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具有較好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
(三)資格要求:
1.消防類:取得所從事專業的國家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專業領域工作累計 5 年以上并有大、中型建筑工程消防相關設計、施工、消防救援、消防行政審驗審批經驗者;
2.人防類: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取得所從事專業的國家注冊執業資格者;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專業領域工作累計 5 年以上并有大、中型建筑工程人防相關設計、施工和人防設備安裝經驗者;
(四)年齡在65周歲以下,健康狀況良好;行業內知名專家及特殊專業者,可不受年齡限制;
(五)沒有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三、入庫專家義務
(一)按時參加我局組織的建設工程消防、人防督導檢查工作,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督查工作的,應至少提前1天請假;
(二)遵守保密義務,不得泄露在參與項目督查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
(三)工作單位或聯絡方式變動的,及時通過專家庫系統變更相應信息;
(四)廉潔自律;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入庫專家責任
(一)專家應以科學、公正的態度參加督查工作,在督查過程中不受任何干擾,獨立、負責地提出專業意見,并對自己的意見承擔責任;
(二)專家不得參與同自己、任職單位或項目參加單位有經濟利益等利害關系的督導檢查;
(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三年內曾在項目參建單位任職或擔任顧問,或與項目參建單位發生過法律糾紛的,專家應當主動申請回避,督導檢查組織單位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五、入庫申請方式
采用個人申請方式,需取得單位推薦意見。專家自行登錄“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工程督查專家庫系統”,網址為:http://dczjk.gzcc.gov.cn/login/indexzj,按系統要求填寫資料。
六、公開征集時間
(一)第一階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二)第二階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第三階段:2022年1月1日至長期。
七、審核
(一)第一、二階段結束后將各開展一次專家入庫評審。第三階段將于每年6月底開展評審工作。
(二)按要求報送材料者,經我局審核確定即成為廣州市房屋市政工程督查專家,由我局以系統短信通知專家本人。
八、專家管理
有關專業專家的征集、使用及管理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處負責。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83124445、83860155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1號
郵編:510032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