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第26號令)和《廣州市公共服務類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為做好市級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現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征集2021年度廣州市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立項范圍
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需要在全市范圍內統一的特殊技術要求均可申報市級地方標準。重點支持廣州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法規規章要求配套的公共服務類技術標準,以及我市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發展迫切需要的標準項目。原則上不受理工業產品和檢測標準立項申請。
二、立項要求
(一)本市有關管理部門、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標準化專業學術團體等可根據本辦法的要求,申報承擔廣州市地方標準項目的起草工作。
(二)各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立項建議,對報送的項目要從科學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充分論證,確保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先進性。
(三)申報單位應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能順利進行。
(四)申報項目具體內容涉及有關市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應取得對應行政主管部門支持,并由主要行政主管部門作為提出部門和行政歸口部門。
三、立項材料及申報程序
(一)申報材料應包括:
1.廣州市地方標準制定(修訂)計劃項目申報表(附件);
2.標準查新報告;
3.標準提綱或草案。需列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修訂標準,需說明擬修訂的內容;
(二)請項目申報單位填好申報材料,送提出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后,將紙質版原件一式一份及材料電子版,于2021年6月30日前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
(三)辦事指南及材料電子表格可點擊網址進入相關工作指引下載(http://scjgj.gz.gov.cn/ztzl/bzhzt/dfbzgzzy/)。
(四)紙質材料請寄送至廣州市越秀北路311號901室,郵編:510050;電子材料請發送至szjjbzhc@126.com。聯系電話:83228285,83228352。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