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衛生健康局,各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于做好當前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管理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0〕267號)中關于“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醫療機構指導和督查力度。對該項工作組織或支持不力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以及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責問責”的規定,為切實保障慢性病參保患者長期用藥需求,現就推進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定點醫療機構應根據國家、省、市文件規定及患者病情需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高血壓、糖尿病等醫保一類門診特定病種長處方用藥需求,二級及二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應按規定給予重點保障,經診治醫生評估后將處方用藥量放寬至3個月,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放寬至1個月。
二、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使用長期處方患者的用藥教育,使其增加合理用藥知識,提高自我用藥管理能力和用藥依從性,并告知患者在用藥過程中出現任何不適,應當及時就診。必要的檢驗檢查和常規復查等,可指導患者在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并通過電話隨訪等多種方式加強遠程指導。
三、對符合長處方管理規定,醫療機構無特殊理由不予開具高血壓、糖尿病等一類門特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的行為,參保患者可撥打020-87675529(醫保部門)、020-12320(衛生健康部門)反映。市醫保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將根據舉報投訴情況對相關定點醫療機構落實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情況開展核查,對查實存在組織不力或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定點醫療機構,市醫保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將依據相關文件規定及醫保服務協議予以處理。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 ?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