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檢驗機構、市電梯安全運行監控中心、各電梯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電梯維保工作的有效性、科學性和真實性,加強電梯維護保養工作,加快推進我市電梯智慧治理體系建設,提高電梯質量安全水平,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的意見》(國市監特設〔2020〕56號)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同意開展電梯智慧監管試點的批復》工作要求,現決定在番禺區試點無紙化維保的基礎上,在全市范圍內推進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建立和完善電梯安全治理體系為目標,以落實電梯使用單位、維護保養單位主體責任為重點,運用信息化、數字化技術,全面實現電梯維保智慧化管理。力爭到2021年底,全市電梯維保單位應用無紙化維保系統覆蓋率達30%以上;到2022年底,電梯無紙化維保系統應用覆蓋全市所有維保單位,全市電梯無紙化維保體系和機制基本形成,電梯維保質量水平顯著提高,電梯故障率持續降低,市民乘梯安全感和滿意度進一步增強。
二、工作內容
以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為基礎,全面推進維保單位、維保人員、維保電梯動態信息化管理和維保過程在線管理、維保記錄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市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市電梯安全運行監控中心負責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運營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一)實施維保單位信息管理
在廣州市開展維保工作的各維保單位統一在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進行維保單位用戶注冊,實現維保單位、維保人員、電梯設備動態信息化管理。
(二)開展電梯無紙化維保
在廣州市開展維保工作的各維保單位應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開展無紙化維保:
1.按要求使用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開展無紙化維保;
2.使用維保單位自有維保平臺或第三方維保平臺開展無紙化維保,按要求將維保信息上傳至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
三、工作程序
(一)維保單位信息管理工作流程
1.用戶注冊。
在廣州市開展電梯維保工作的各維保單位,需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維保單位備案后即可登錄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進行用戶注冊。各維保單位應授權明確本單位系統管理員,負責在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進行維保信息管理工作。
2.維保單位信息管理。
維保單位注冊成功后,維保單位系統管理員按要求完善單位地址、辦公地點、維保聯系人、應急救援電話等信息。相關信息發生變更時,維保單位系統管理員應及時更新。
3.維保人員配置。
各維保單位系統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維保作業人員信息錄入、登記、修改和更新,并根據維保實際情況對維保作業人員組織架構進行配置(分級設置)。維保作業人員信息變更后,維保單位系統管理員應及時對人員信息進行修改、更新。
(二)開展無紙化維保工作流程
1.使用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工作流程。
(1)維保人員登錄。
維保單位系統管理員完成本單位維保作業人員信息錄入登記后,即完成維保人員注冊綁定,維保人員通過廣州市智慧電梯維保平臺登錄。
(2)維保電梯信息管理。
維保作業人員或系統管理員負責將本人或本單位所維保電梯基本信息進行錄入、登記、匹配、修改。
(3)維保現場信息采集。
維保人員維保時,通過廣州市智慧維保平臺移動端現場核對和完善電梯的基本信息、采集電梯地理坐標、對維保電梯信息進行確認。
(4)維保記錄上傳。
維保人員選定維保梯型、維保類別后,系統生成維保記錄模板,維保人員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相應維保項目;維保人員應如實記錄現場維保情況,完成維保作業后進行簽名確認并上傳維保記錄。
(5)使用單位簽名確認。
維保記錄上傳后,由廣州市智慧電梯維保平臺推送至已登記的使用單位進行簽名確認。電梯使用單位應在維保完成當天(24小時內)完成維保記錄簽名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簽名確認的,系統將默認使用單位已簽名確認。
2.使用自有維保平臺或第三方維保管理平臺工作流程。
(1)平臺對接。
按照全市統一的電梯無紙化維保平臺數據接口規范要求與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完成對接,對接測試符合要求的,市市場監管局將及時公布名單,市電梯安全運行監控中心對平臺對接情況實施抽查評估,市市場監管局對完成對接名單實施動態管理。
(2)數據上傳。
平臺對接完成后,維保單位應按照無紙化維保平臺數據接口規范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維保記錄上傳。
四、工作要求
(一)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的格式、內容和要求應當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無紙化維保記錄需在維保工作完成當天(24小時內)上傳至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
(二)無紙化電梯維保數據在保存過程中不能受任何程度和任何形式的更改,應滿足數據雙備份要求,保存期限不少于4年,并提供實時查詢功能。
(三)使用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開展無紙化維保的,各相關電梯使用單位應知悉并同意無紙化維保記錄限時默認簽名確認工作要求,并通過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使用單位用戶端進行確認。
(四)對外提供無紙化維保服務的第三方維保平臺,對維保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在未獲得維保單位及相關使用單位授權許可情況下,不得泄露、發布相關信息。
(五)由于其他原因(如自然災害、應急管控、區域封鎖等)未能在規定的維保時間內維保并上傳維保記錄的,維保單位或維保人員應在維保到期前3個自然日內(含維保到期當日)按要求向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提交(或上傳)維保延期說明。
(六)維保單位開展電梯無紙化維保且維保數據實現有效上傳后,并經市市場監管局確認,可停止使用紙質維保記錄。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在監察、檢驗、監督抽查、使用管理等過程中與紙質維保記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工作職責與分工
(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組織實施全市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評估及通報全市無紙化維保工作狀況;開展維保數據應用,對不符合無紙化維保要求的單位提出整改或中止意見。
(二)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引導和督促轄區電梯維保單位加大無紙化維保應用力度,對無紙化維保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加強監督檢查和抽查;在檢查、執法工作中,對符合可停止使用紙質維保記錄的電梯不再要求提供紙質維保記錄,可調取、查閱電子維保記錄作為受檢材料。
(三)廣州市電梯安全運行監控中心
負責廣州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運營管理;編制電梯無紙化維保平臺數據接口規范和工作指引,開展無紙化維保系統和移動端應用宣傳培訓;協調、配合維保單位或第三方平臺進行系統對接、數據上傳、傳輸測試;持續跟進市電梯智慧維保平臺應用情況,開展數據分析,及時上報各類統計信息。
(四)電梯檢驗機構
在檢驗工作中,對符合可停止使用紙質維保記錄的電梯不再要求提供紙質維保記錄,可檢查電子維保記錄作為檢驗依據。
(五)行業協會
引導各維保單位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開展電梯無紙化維保和管理工作,開展技術幫扶和培訓,加強應用宣傳。
(六)電梯維保單位
按照無紙化維保要求、流程做好無紙化維保工作;加強與使用單位溝通,推動使用單位接受、使用無紙化維保記錄;強化內部管理,督促維保人員認真落實無紙化維保工作要求,確保維保過程真實,維保記錄可追溯;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無紙化維保系統穩定性、可靠性,保障維保數據安全、可靠;通過開展無紙化維保等信息化技術應用,不斷提升維保質量和維保效率。
(七)電梯使用單位
配合維保單位開展無紙化維保工作,做好無紙化維保記錄簽名確認工作,加強信息化技術應用,不斷提升電梯安全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是電梯智慧治理體系建設和開展電梯智慧監管試點的重要內容,目的在于全面提高我市電梯維保工作水平,更好保障民眾安全乘梯用梯。各部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將本項工作作為年度重點工作嚴抓落實。
(二)嚴密部署,穩步推進
各部門、各單位應按照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及早啟動、密切配合;市電梯安全運行監控中心應做好平臺應用和對接工作,解決平臺應用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三)加強宣傳,積極引導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積極向轄區內電梯維保單位宣傳無紙化維保工作政策,調動各單位主動性和積極性。市電梯安全運行監控中心應做好平臺應用宣傳培訓工作,積極響應各單位平臺部署、應用工作需求。
(四)加強監督,完善機制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對各維保單位平臺應用和數據上傳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指導有關單位改進;各部門應加強收集和分析無紙化維保工作實施過程中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無紙化維保工作機制。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