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1年度廣州市知識產權項目申報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根據《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知規字〔2020〕2號)有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第一批廣州市知識產權項目(促進類)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所屬轄區選擇對應的區知識產權局作為項目受理、審核單位,以免影響審查進度。
二、各區知識產權局聯系方式見附件3。
附件:1.2021年度第一批廣州市知識產權項目(促進類)申報指南.docx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