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廣州地區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根據《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州地區新增和特需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穗醫保規字〔2020〕9號)關于“新增項目實行隨時申報集中審核制度”規定,現就項目申報材料補充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要求
按穗醫保規字〔2020〕9號規定,凡符合新增項目內涵要求的醫療服務項目,均可按規定申報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新增項目審核立項主體為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機構作為項目需求方,提交項目申報材料;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自主確定無需申報。
二、提交方式
2021年1月20日--3月31日提交補充資料。此前已提交紙質件的,請補充提交相應電子版;未提交任何申報材料的,如有項目申報,請同時補充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申報材料。
紙質版(密封)送至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所屬區分中心;電子版發至ybjjcc@gz.gov.cn,郵件標題請注明“××醫院2021年新增醫療服務價格申報材料”。
三、其他說明
(一)材料要求。請按附件2《填報說明》規范填報,申請報告、《廣州地區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申報表》、《廣州地區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申報匯總表》、《廣州地區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成本測算表》為必備材料。其中,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證、儀器(試劑)注冊證、倫理報告、衛生經濟學報告等材料可作為參考材料提供。
報送材料紙質版(含附件3報送清單)一式一份加蓋公章密封提交;電子版《廣州地區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申報匯總表》以Excel格式、其他材料以word或pdf格式提交。
(二)工作要求。請報送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對待,應先經院內新增項目填報指導或內審,再提交申請,確保材料完整性、規范性。
附件:1.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州地區新增和特需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穗醫保規字〔2020〕9號,下載地址:http://www.156152.com/gfxwj/)
3.報送清單.doc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