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政府、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園林局、市政數局、市交通局、各有關建設單位: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2號)的工作部署,我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設局、市政數局對《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實施細則》進行修訂,經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實施。
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國土規劃字〔2018〕464號)、《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實施細則(試行)的補充通知》(穗規劃資源字〔2019〕92號)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年8月7日
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推進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2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9〕19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制定《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實施細則》。
一、實施范圍
適用于全市使用市級和區級財政資金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按照本實施細則執行,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
軌道交通工程暫不適用并聯審批。
二、審批部門
市、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市、區發展改革部門。
三、并聯審批事項
已經通過聯審決策審定建設方案的項目(涉及控規調整或修正的應已完善控規手續,屬于房建類項目的應已取得規劃條件),以下2個審批事項實行并聯審批: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部門職責分工
?。ㄒ唬┮巹澓妥匀毁Y源部門負責并聯審批的牽頭統籌和工作協調,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二)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ㄈ┱辗詹块T按照集成服務工作要求負責案件受理、案件分發、辦結文書送達;依托聯審平臺,實現發改、規劃和自然資源、住建、園林、交通、水務等部門之間審批信息的相互共享,實現電子證照及審批內容之間的信息共享。負責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建設,以及與其他部門系統對接工作。
五、審批時限
并聯審批辦理時限:13個工作日。
以上辦理時限均自市(區)政務窗口向建設單位出具《受理/材料收取回執》起第2個工作日開始計時,不含批前公示或公證時間。
六、辦理流程
(一)受理流程。
1.網上申請。
建設單位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進入“工程建設聯合審批”,按照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后,選擇取件方式和地址,點擊提交,完成網上申辦。
2.現場申報。
網上申報成功后打印申請表,建設單位按辦事指南收件材料的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市或區政務服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進行申報。辦事指南中僅要求提供掃描件或電子件的直接在網上上傳,無須再向政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
3.案件受理。
市或區政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人現場申報材料后,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含網上申請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條件進行形式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同時由系統發送通知短信。不予受理的,應一次性告知理由。
4.案件流轉。
窗口受理案件后,市或區政務中心窗口應當在受理后0.5個工作日內通過聯合審批系統,將案件(含網上、現場申請材料)分別轉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或分局、市或區發展改革委(局)。
5.停計時規定。
各部門應依法依規進行審批,在審批過程中,出現前置案件停計時的情況,由申請停計時的業務辦理部門通過系統將停計時案件信息推送到聯合審批平臺,聯合審批平臺自動推送前置業務停計時的消息通知,實現后置案件同步停計時,時間自動順延。
6.部分事項不予許可的處理方式。
并聯審批事項中前置事項不予許可的,其余后續審批事項可終止辦理,由不予許可的部門負責在不予許可復函中告知申請人,并告知后續審批部門。
?。ǘ徟鞒獭?/span>
1.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審批。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分局)應在收到案件后8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審批,審批結果電子證照同步上傳至全市統一的電子證照庫,同步將審批意見、辦理結果的證照編號反饋在聯合審批平臺,并將辦理結果文書或證件轉交至市政務中心綜合出件窗口。
2.辦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市發展改革委(區發展改革局)應在收到案件后1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審批結果電子證照同步上傳至全市統一的電子證照庫,同步將審批意見、辦理結果的證照編號反饋在聯合審批平臺,并將辦理結果文書或證件轉交至市或區政務中心綜合出件窗口。
3.送達。
申請人選擇到窗口取件的,市政務中心綜合出件窗口應在收齊辦理結果或證件起0.5個工作日,在全市統一的綜合受理系統上簽收后由綜合受理系統發送領件通知。
申請人選擇郵寄送達的,市或區政務中心綜合出件窗口應在收齊辦理結果或證件起0.5個工作日內交付郵寄。
七、其它規定
(一)充分利用聯審決策平臺成果。
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將通過聯審決策項目的結論(包括項目代碼、會議紀要、建設單位名稱、項目建設方案、用地紅線圖及實測地形圖、線性工程的設計方案dwg文件等),上傳到聯審決策平臺,再由聯審決策平臺自動上傳到聯合審批平臺和“多規合一”平臺,作為并聯審批的依據。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依據聯審決策結論,先行向建設單位提供房建類工程項目規劃條件。
?。ǘ耙圆⒙搶徟鸀樵瓌t,單獨辦理為例外”原則。
對于納入并聯審批的事項,原則上不再允許單獨辦理。因特殊情況確需單獨辦理的事項,申請單位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申請單獨辦理的理由,并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書面意見。
(三)充分運用信息化共享審批材料。
對于并聯審批案件中已經完成的審批事項,由市政數部門直接向后續審批部門推送消息通知。該階段各審批事項之間存在先后關系,后一審批事項以前一審批事項審批結果為申請材料的,由并聯審批部門通過系統接口從聯合審批系統中調閱,不再由申請人提供,具體包括: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發展改革部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文件等文件。
八、實施日期
本細則印發之日起實施。實施期間,滿足并聯審批辦理條件的,建設單位原則上應按本實施細則申請并聯審批。此前各部門已受理的工程建設項目、變更原行政審批事項,仍按原方式執行。
附件:1.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辦事指南
2.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立案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