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受疫情影響的來穗人員公共服務保障的函
各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持續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推進社會秩序全面恢復的決策部署,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要求,現就做好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保障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響的來穗人員基本公共服務不斷線有關問題函告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來穗人員工作。來穗人員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人力資源,目標群體大、社會關注度高,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先后出臺包括提供勞動就業指導、醫療保障、積分制入戶、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公共服務政策措施。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勇于擔當的精神,切實把各項服務關愛措施落到實處,讓來穗人員留得住、融得進,充分激發他們投身城市干事創業的熱情,為廣州在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擔當發揮核心引擎作用,促進老城市新活力和“四個出新出彩”提供人力資源支持。
二要迅速更新社保繳納數據。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相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24號),疫情期間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各區職能部門在組織審核來穗人員公共服務資格時,應及時調整社保口徑和系統數據,即從2020年1月1日至受理工作截止時間,可計算為有效的繳納社保年限。
三要全力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受這次新冠疫情影響,部分來穗人員由于沒有按時繳納社保或辦理(含簽注)居住證等有效憑證,以致不能為其隨遷子女申請以保障性機制、積分制入學方式報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各區要認真落實粵人社函〔2020〕24號文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16〕174號)精神,對于受疫情影響沒有按時繳納社保或辦理(含簽注)居住證,但已補辦完成手續的來穗人員,其隨遷子女申請保障性入學或積分制入學應視為正常狀態;對于受疫情影響無法現場報名、影響社保審核結果等情況,要有針對性的制定解決方案,切實做好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四要認真落實惠民便民措施。為促進融合關愛紓解來穗人員后顧之憂,市相關職能部門已明確,對取得去年積分制入戶資格、目前尚未辦理完成落戶手續的來穗人員,可在疫情防控期間延期辦理;對于提出預約業務和持有《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等相關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間過期的不要求重新開具,對于遷出地公安機關要求群眾更換過期的《準予遷入證明》無條件為群眾更換;對今年1月1日以來及之前,《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滿但逾期未簽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結束之日(以權威部門通知為準)起,30日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的視為按期簽注居住證,連續計算時間均有具體指引。要繼續認真抓好落實,努力把疫情對來穗人員的影響降到最低。
五要用心營造和諧穩定社會氛圍。新冠肺炎疫情以來,針對來穗人員融合服務關愛出臺了一系列措施。要加大日常宣傳引導力度,在充分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等傳統媒體資源的同時,積極發揮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體貼近群眾的傳播優勢,線下線上協同,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進行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深入報道。要不斷拓展宣傳陣地,對因疫情原因產生的問題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于確實無法解決的困難及時反饋和指引,進一步營造強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輿論氛圍。
專此函達。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