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交運〔2020〕157號
為更好地匹配單位和個人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需求,發揮政策效用,切實做好本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額外新增額度的配置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6月至12月,《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穗交運〔2019〕209號)、《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汽車生產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工信規字〔2020〕2號)中額外增加的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額度通過節能車搖號、普通車競價方式配置,兩種方式配置指標額度的比例將結合市場需求情況適時調整,并全部用于個人指標。每月配置計劃將于當月9日前向社會公布。
二、此前發布政策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