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交運函〔2020〕10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中心區交通項目管理中心、土地開發中心、市政園林工程管理中心、交通站場建設管理中心、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中心、道路工程研究中心,廣州地鐵集團、廣州交投集團,市廣園路建設公司、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廣州新中軸建設有限公司,各相關單位: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初步設計審批辦事指南(試行)》(穗交運函〔2019〕1023號文印發,以下稱“試行指南”)自2019年4月印發,現已試行滿一年。為進一步優化大中型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事項審批流程,精簡辦事材料,提高審批效能和審批質量,針對大中型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辦理過程中反映出的事項適用范圍不清晰、全流程網辦存在堵點等主要問題,根據《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穗府〔2018〕12號文印發)及《廣州市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穗府〔2019〕194號文印發)等相關文件要求,市交通運輸局總結經驗做法并結合審批工作實際,對試行指南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大中型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辦事指南》(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辦事指南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穗交運函〔2019〕1023號文同時作廢。執行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專此函達。
附件: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初步設計審批辦事指南(略)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