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相關單位、各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的通知》、《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進一步開放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活動的通知》的有關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營業性演出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KTV)和游藝娛樂場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現印發你們,請參照執行。
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0年5月15日
營業性演出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KTV)和游藝娛樂場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
為穩妥有序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在穗營業性演出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KTV)和游藝娛樂場所恢復開放工作,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的通知》、《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進一步開放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活動的通知》的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適用范圍
經各級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審批,在穗設立的營業性演出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KTV)和游藝娛樂場所(以下簡稱“文化經營場所”)。
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疫情風險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地區和境外輸入壓力較大地區,應當從嚴、審慎把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KTV)和游藝娛樂場所的恢復開放時間。
二、總體要求
各區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要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堅持常態防控、有序開放、預約限流的總體要求,堅持預防為主、分類指導、快速響應、落實責任的常態化防控原則,認真落實“早發現、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的防控措施要求,組織做好場所防控管理、員工健康管理、消費者保護、異常情況處置等工作,分類有序推進文化經營場所的恢復開放工作。
三、恢復開放流程
(一)文化經營場所以經營點為單位,對照本工作指引進行自查,做好恢復開放疫情防控工作。
(二)文化經營場所以經營點為單位,向區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提交恢復開放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應急預案和安全防控承諾書,并提請進行驗收。
(三)區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會同區衛健、公安等相關部門,以及文化經營場所經營點所在鎮(街)對照本工作指引對轄區內各文化經營場所經營點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恢復開放,并函告區衛健、公安及文化經營場所經營點所在鎮(街)。區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要及時將文化經營場所的恢復開放情況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四、恢復開放前準備工作
(一)落實文化經營場所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各文化經營場所要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指南,制定并組織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一要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核酸檢測,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和日常監測工作,并采取錯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學管理工作會議、減少外出等手段,減少員工聚集;二要做好防疫物資準備工作,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消毒清潔,切實保障員工和消費者防護需求;三要做好消毒清潔工作;四要做好室內通風工作,不具備良好通風條件的場所不得開放;五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六要按照復工復產安全生產“五個一”管理措施要求,落實恢復開放前消防安全等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恢復開放;七要做好其他防疫相關工作。
(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區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要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要結合轄區實際,明確文化經營場所恢復開放驗收條件,指導各文化經營場所制定恢復開放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嚴格執行驗收標準;二要建立文化經營場所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各區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要會同區衛健、疾控、公安、鎮(街)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指導督促各文化經營場所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雙到位;三要認真開展文化經營場所恢復開放期間防疫和安全形勢評估,建立動態化監測和防控機制,做足事中事后監管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四要做好其他常態化防疫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常態化恢復開放防控指引
各文化經營場所要落實恢復開放期間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建立值守制度,把防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要堅持一視同仁無差別的服務管理,嚴格實施預約限流措施,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實行進入場所測量體溫、佩戴口罩、查驗健康證明等措施,對消費人流進行動態監控。要建立常態化環境消殺機制,每日做好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等工作。要落實中央空調使用單位主體責任,按照規范標準要求,落實對相關設備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換等措施;使用中央空調時,應加大新風量,加強通風換氣;其中,使用全空氣系統的中央空調時,應關閉回風。
(一)營業性演出場所恢復開放防控指引。經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低風險地區可以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但暫緩舉辦中大型演出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恢復開放的演出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預約限流措施。劇院等專業演出場所,觀眾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劇場座位數的30%,并間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離。演員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同時只能開一個劇場。鼓勵推廣在線實名制購票及電子票,鼓勵使用在線支付,盡量減少直接接觸。觀眾拒絕佩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應當拒絕其進入。演出場所應當安排專人做好演出現場管理,提醒觀眾正確佩戴口罩,對號入座,保持安全距離。取消演出前后的現場互動環節。在歌舞娛樂場所、旅游景區、主題公園、游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現場音樂廳(LiveHouse)等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演出主辦方要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做好人員疏導。
(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防控指引。恢復開放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要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要采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間隔就坐等措施,核減包間進入人數,嚴格執行限流限量要求;消費者不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消費者在場所公共區域內應當科學佩戴口罩;每日營業前,應當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門廳、前臺、獨用樓道、獨用電梯、樓梯、場所內衛生間、門把手等)進行全面清潔消毒,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顯示器、鍵盤、耳麥、鼠標等消殺,做到“一客一消毒”;要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定期對送風口、回風口進行消毒;場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消費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及時對消費者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三)游藝娛樂場所恢復開放防控指引。游藝娛樂場所要對消費者進行實名登記;場所內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消費者不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消費者在場所公共區域內應當科學佩戴口罩;每日營業前,應當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進行全面消毒清潔,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設備按鍵、搖桿、代幣及相關附屬設備進行消毒或更換,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場所應當經常開窗通風,保證空氣流通;場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消費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及時對消費者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四)歌舞娛樂場所(KTV)恢復開放防控指引。歌舞娛樂場所(KTV)要對消費者進行實名登記;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要采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間隔就坐等措施,落實限流限量要求;消費者不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消費者在場所公共區域內應當科學佩戴口罩;每日營業前,應當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進行全面消毒清潔,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麥克風、點歌按鈕、屏幕、座位桌臺等設備消毒或更換;應當經常開窗通風,保證空氣流通;場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消費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及時對消費者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兼營餐飲的歌舞娛樂場所要遵照疫情期間餐飲行業相關防控規定執行。
國家和省對上述相關疫情防控要求有新調整時,各文化經營場所要按照調整后的新要求執行。
六、應急處置要求
各文化經營場所要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對異常情況及時妥善開展處置;有條件的,應設立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不具備自行設立隔離場所條件的,應當按照屬地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并向所在社區報備。各區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區衛健、疾控、公安、鎮(街)等部門和單位的對接,強化聯合應急演練,進一步細化應急處置流程,確保應急處置綠色通道暢通。
文化經營場所內員工和消費者一旦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乏力、呼吸不暢、腹瀉、流涕、咳痰等可疑癥狀時,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按照“四個早”的疫情防控原則,積極做好病例排查、轉運、消毒、隔離、后勤保障等工作,堅決遏制疫情的發生和擴散傳播。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區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要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建立文化經營場所恢復開放驗收合格證查驗制度、防火巡查制度等,會同區衛健、疾控、公安、鎮(街)等部門和單位,加強對文化經營場所恢復開放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督導檢查,指導文化經營場所安全穩妥有序做好恢復開放相關事宜。要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發現隱患苗頭,及時處置,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并暫時關閉場所。
(二)健全防控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文化經營場所要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制度,確保責任到崗、任務到人。要主動加強與屬地文化廣電旅游、衛健、公安等部門以及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的溝通聯系,在當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和疾控部門指導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形成聯防聯控工作格局。
(三)強化監督指導,嚴查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各級文化廣電旅游行政部門要積極會同衛健、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文化經營場所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情況的日常監督指導和執法巡查,做好對文化經營場所業主的解釋說明工作,依法查處文化市場違規經營活動,督促恢復開放的文化經營場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及時指導督促存在隱患問題的場所落實整改,對拒不落實各項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場所,會同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法處置,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維護良好的文化市場秩序。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