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分局,資金資產處、確權登記處,市登記中心、市房地產檔案館: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規〔2020〕2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免收企業間轉移登記的不動產登記費和證書工本費。2020年3月4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已收取的該類不動產登記費和工本費,由各不動產登記機構按程序退回申請人。
二、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在不動產登記辦證大廳顯著位置公示調整后的不動產登記收費項目和標準(附件),并嚴格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執行。
特此通知。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年3月10日
(聯系人:曾炳韶;聯系電話:37585345-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