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19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歡迎您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1. 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或以備案、登記、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變相設定或實施行政許可的;
2. 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咨詢投訴方式等,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3. 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范,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環節的;
4. 補正告知不規范,要求多次補充申請材料的;
5. 辦理效率低下,辦理流程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以內辦理行政許可的;
6. 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7. 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8. 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9. 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10. 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督檢查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審批實施過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問題,歡迎通過郵件或來信來電反映。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市行政許可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廣州市商務局2019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通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1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職能轉變協調處(收)
郵 編:510032
電子郵箱:znzbxtc@gzgo.gov.cn
電 話:020-83126552
廣州市商務局
2020年3月30日
廣州市商務局2019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的要求,現將我單位2019年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9年市商務局行政許可事項共計16項(詳見附表),其中2019年度保留16項,無新增或減少行政許可事項;除1個事項由于涉密原因未進駐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廣東政務服務網)外,其余15個事項全部納入廣東政務服務網管理;全年行政許可申請量14080宗,其中受理量14080宗,無不受理情況;行政許可辦結量14080宗,其中審批同意量14080宗,無審批不同意情況。
(一)依法實施情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等文件的規定權限、范圍、程序、條件,在法定辦結期限和承諾辦結期限內,開展行政審批工作,審批行為規范,無變相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情況,無越權審批、違規審批等情況。為了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為群眾提供優質、快捷、高效的服務,將15個行政許可事項全部提速為即辦事項,辦理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壓縮率達到93.42%。
(二)公開公示情況。在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充分運用廣東政務服務網、門戶網站等信息化平臺,公開公示實施主體、依據、程序、條件、期限、裁量標準、申請材料及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咨詢投訴方式等要素信息;在廣東政務服務網及時更新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確保實時有效;申請人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和部門網站全面了解所申辦事項的要求,查詢申辦事項的辦理情況,有效保證了行政許可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通過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向社會公開行政許可主體、職責、依據、程序、清單、程序和結果等信息。
(三)監督管理情況。依法依規對行政相對人開展不定期抽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充分發揮規章條例的監管作用,加強對行政審批相對人活動的監督檢查,將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紀檢監察范圍,接受機關內部的實時監督,全年沒有出現違法違規實施許可的情況;通過門戶網站“局長信箱”和“12345”政府服務熱線,接受社會監督,無行政許可相關的投訴舉報情況。
(四)實施效果情況。實施行政許可在規范市場和社會秩序、推動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達到了設立行政許可時預期目的和效果;通過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優化辦事流程,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審批服務質量得到行政相對人的普遍認可,滿意程度較高,全年沒有接到行政相對人的投訴舉報。
(五)創新方式情況。深化 “放管服”改革,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通過制定《提升政務服務即辦率工作方案》,將15個行政許可事項,在法定辦結時限基礎上,全部改為即辦事項,辦理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即辦率達100%。通過不斷提升網上政務服務能力,行政權力事項可網辦率、最多跑一次率、辦事不用跑率等多項指標達到100%。
(六)推行標準化情況。按照省、市政府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的要求,積極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及時規范事項名稱、實施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受理范圍等要素;嚴格落實規范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的相關規定,減少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嚴格按照標準化要求,對與省行政許可事項通用目錄名稱不一致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調整,確保同一事項名稱與省通用事項目錄保持一致;對已清理的保留為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全部錄入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并對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動態管理。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經與市政數局和上級商務部門多次對接,目前還存在系統對接難和過程數據上傳的問題。由于我局部分行政許可事項必須使用商務部統一業務平臺,無法與市本級統建系統實現對接,因此在實現過程數據上傳、市本級電子證照系統對接、“好差評”系統的評價覆蓋率方面均有影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關建議
一是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提升行政許可審批服務的質量,推進全流程網上辦理。二是繼續優化辦理流程,細化辦事指南,提高審批效率。三是積極與政務服務管理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溝通對接,爭取通過多渠道解決系統對接難問題。四是繼續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規范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提高行政審批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