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省級行政職權調整事項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0〕3號),我局于2020年3月23日起正式受理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審批(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審批(乙級)、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和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發掘和出境審批事項申請。以上事項詳細辦事指南請登錄廣東政務網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上服務窗口查看。
特此通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