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防控〔2020〕1號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啟用“穗康碼”加強居住小區(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全面落實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3號通告規定和相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現決定在全市啟用“穗康碼”加強居住小區(村)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居住小區(村)根據省、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要求,使用“穗康”微信小程序獲取“穗康碼”實施通行認證管理(有關指引詳見附件)。已經在使用通行碼的區,要與“穗康碼”對接,實現平穩過渡。
二、全面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通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均需出示“穗康碼”方可進入居住小區(村)。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設備條件的人員,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代為獲取“穗康碼”或直接向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線下申報后領取人員通行證。居住小區(村)出入口合理設置防控卡點,確保全面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同時繼續嚴格落實體溫監測措施,對駛入居住小區(村)車輛的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后,居住小區(村)無須再對經過認證的通行人員進行信息登記。
三、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要迅速動員,充分發揮街(鎮)、社區(村)、物業服務企業、社會組織等的作用,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日內,全面完成本區居住小區(村)內所有居住人員個人健康自查上報以及人員通行證的辦理工作,全面啟用“穗康碼”實施通行認證管理,落實情況及時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社區農村防控組。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結合部門職責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積極使用“穗康碼”及相關技術手段拓寬、深化其在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中的應用,及時做好有關部署,制定相關工作指引,進一步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范個人信息登記采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個人信息泄露和不當使用。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結束之日。
附件:居住小區(村)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工作指引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居住小區(村)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工作指引
一、適用范圍
本市居住小區(村)人員進出小區(村)實施認證管理,即每名居住人員均需出示本指引規定的“穗康碼”或人員通行證后方可進入小區(村),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后,無須再對居住人員進入進行信息登記。
二、認證通行方式
(一)憑“穗康碼”通行。居住小區(村)人員應通過微信“穗康”小程序進行“健康自查上報”,并憑獲取的“我的穗康碼”進入小區(村)。
(二)憑證通行。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的人員,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代為線上申報或直接向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線下申報后領取人員通行證,憑證進入小區(村)。
三、辦理方式及其流程
除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條件的人員可線下申報外,其他居住人員一律采取線上申報方式。
(一)線上申報流程。
1.進入微信小程序。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穗康”,進入“健康自查上報”,點擊登錄進入用戶健康自查信息填報頁面。
2.填報信息。進入健康自查上報頁面后,如實填寫“基本信息”“是否常住廣州”“近期是否在廣州”“近一個月旅居史”“近期接觸史”“個人健康狀態”和“是否有如下癥狀”等字段信息后,再點擊“提交”即完成信息上報。
3.“穗康碼”生成。完成健康自查上報后,系統將自動生成“我的穗康碼”,點擊“我的穗康碼”即可顯示。系統默認穗康碼有效期為7天,過期后需重新進行健康自查上報獲取新的穗康碼。
4.“穗康碼”管理。“我的穗康碼—穗康碼管理”可以對本人及他人的穗康碼進行管理,他人的穗康碼可通過“健康自查上報—為他人上報健康狀況”生成,也可通過“穗康碼管理—掃一掃”直接添加。
5.“穗康碼”應用。居住人員可以通過出示“我的穗康碼”進入小區(村),也可以通過同行人員出示“他人的穗康碼”進入小區(村)。
6.特別規定: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代為線上申報的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條件的人員,如需申領人員通行證,可以憑其親屬提供的“穗康碼”及本人照片向所在小區(村)物業服務企業或居(村)民委員會申領。
(二)線下申報流程。
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的人員,可以直接進行線下申報健康狀況,并申領人員通行證。其中,有物業服務的小區(村),向物業服務企業申報;無物業服務的小區(村),向居(村)民委員會申報。
居民健康自查申報表的遞交、證件的領取應盡可能通過非接觸方式進行。確不具備條件的,應采取電話、微信預約上門辦理的方式進行,并嚴格落實個人安全防護措施。
1.小區(村)公告。物業服務企業、居(村)民委員會應提前公告領取或下載申報表、填寫表格、遞交表格以及領取人員通行證的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2.填報信息。申報表可由親屬或工作人員代為填寫。交表時應同時附本人照片。
3.核發人員通行證。物業服務企業、居(村)民委員會應對健康自查申報情況進行逐一核證無誤后,簽發人員通行證。
四、相關要求
(一)人員通行證由各區自行設計和監制,并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人員通行證核發指引。
(二)各小區(村)應因地制宜減少出入口和設置防控卡點,確保全面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同時繼續嚴格落實體溫監測措施。
(三)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期間,設置有車輛出入自動感應系統的小區(村)應當暫停使用自動感應放行功能,對進入車輛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
(四)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范個人信息的登記采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在工作推進中發生個人信息泄露和不當使用。
附件:
1. 居民健康自查申報表
2. “穗康碼”服務使用說明—公眾端
3. “穗康碼”服務使用說明—管理端
附件1
居民健康自查申報表
為了您和他人健康,請如實逐項填報。(*代表必填項)
我已閱知本申報所列事項,并保證以上申報內容正確屬實。
附件2
“穗康碼”服務使用說明—公眾端
一、服務介紹
健康碼是在疫情管控階段數據采集員掌握轄區內公眾健康情況唯一標識碼。此服務為公眾在“穗康”小程序中建立穗康碼使用。能夠為公眾提供健康碼,直接使用穗康碼就可以作為出行憑證。
(一)場景一:獲取穗康碼
公眾根據當前個人身體狀況,自行對健康情況進行報告,并獲取到“穗康碼”。具體操作如下
1. 打開穗康小程序。
方式1: 打開微信,通過掃一掃,快速穗康小程序碼添加小程序。
方式2: 通過在微信搜索欄輸入「穗康小程序」,進入穗康小程序。
方式3: 通過他人分享的小程序鏈接,點擊后進入穗康小程序。
2. 初次登陸的用戶需先綁定微信賬號自動登陸,并授權綁定手機號碼。
3. 點擊首頁健康自查上報,可進入編輯用戶健康自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員類型、是否有湖北旅居史、是否有如下癥狀、詳細描述等信息。
4. 點擊首頁我的穗康碼,向采集員出示穗康碼即可。
5. 穗康碼具有有效期,默認7天,當穗康碼過期后只需要重新上報一次健康情況后重新獲取穗康碼即可。
(二)場景二:查看穗康碼
在數據采集員進行人員核查時,被核查人員需要展示本人穗康碼。操作過程如下:
1. 進入“穗康”小程序后,點擊“我的穗康碼”后,便可顯示我的穗康碼。
2. 當二維碼因過期等情況無效時,畫面進行如下圖展現。
3. 點擊“立即更新”后,會引導用戶進行穗康碼的更新。更新完成后,會顯示最新的穗康碼。
(三)場景三:管理穗康碼
在我的穗康碼中,可以管理本人以及他人的穗康碼,他人穗康碼可通過為他人上報健康信息獲取,也可通過掃一掃直接添加,具體操作如下:
點擊[穗康碼管理]進入“穗康碼管理”,可進行新增他人穗康碼和刪除他人穗康碼。
(四)場景四:掃一掃添加他人穗康碼
可以為不便使用小程序的家人創建他人穗康碼,可通過掃描穗康碼或為他人上報獲取他人穗康碼。具體操作如下:
1. 打開“穗康碼”頁面點擊[管理穗康碼]進入“穗康碼管理”點擊[掃一掃共享二維碼]打開攝像頭,掃碼他人未過期穗康碼即可。
2. 掃碼他人未過期穗康碼,添加成功,更新穗康碼頁面。
3. 點擊查看他人穗康碼。
場景五:為他人創建穗康碼
1. 打開“穗康碼”頁面點擊[管理穗康碼]進入“穗康碼管理”點擊[添加],彈出為他人上報列表,點擊可直接添加至穗康碼管理列表。
2. 添加新成員,點擊[上報新成員]跳轉至“為他人上報”,提交成功可直接查看他人穗康碼,同時更新穗康碼管理列表。
二、常見使用答疑
(一)如何為家庭成員獲取穗康碼?
答:用戶可以通過給家庭成員上報健康自查信息來給家庭成員獲得電子穗康碼。功能為在個人小程序端的穗康碼中增加管理功能來為家庭成員生成電子健康通行證,用戶通過為家庭成員“生成穗康碼”操作,從其為他人填報的健康自查信息的人員名單中選擇一個人員,生成電子穗康碼即自動完成為該家庭成員生成電子穗康碼的操作。
(二)穗康碼有效期?
答:電子穗康碼具有有效期,用戶每7天上報一次健康情況后重新獲取電子通行碼。
附件3
“穗康碼”服務使用說明—管理端
一、服務介紹
健康碼是在疫情管控階段數據采集員掌握轄區內公眾健康情況唯一標識碼。此服務為公眾在“穗康”小程序中建立穗康碼使用。能夠為公眾提供健康碼,直接使用穗康碼就可以作為出行憑證。
這就要求每位轄區人員在外出時必需在所在的轄區的疫情管控單位(如物管/村委/居委等)進行體溫檢測簽發“健康通行證”,并由轄區疫情管控單位在“健康通行證”上登記清楚檢測地點、時間、溫度、個人信息等內容后,由相關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轄區人員憑借“健康通行證”就可以證明自己的身份和健康狀況,通過各個值守點對應的管理人員查驗后放行通過。
場景一:管理員添加數據采集員
管理員可以通過掃一掃添加采集員,步驟入下:
1. 進入[我的]—[社區工作臺]點擊采集員授權管理,進入采集員授權管理頁面。
2. 點擊掃一掃快速添加,打開攝像頭,掃描他人有效穗康碼即可添加成功。
場景二:管理員添加采集點管理
管理員可以通過手動添加或地理位置授權實現采集點的添加,步驟如下:
1. 進入[我的]—[社區工作臺]點擊采集點管理,進入采集點管理頁面。
2. 通過手動添加或地理位置授權,即可添加成功。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