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2號),為進一步優化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審批流程,促進審批服務提質增效,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現就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落實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合并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一)合并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統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不再單獨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辦理時限為8個工作日。
(二)申請人可以根據事權分工到市政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或各區政務窗口提出申請,也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通過網上提交申請。
1.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省級以上立項項目、跨區建設工程項目和除黃埔區、增城區、從化區、南沙區、空港經濟區以外的市級重點工程。
2.黃埔區、增城區、從化區、南沙區、空港經濟區負責行政區內的建設工程項目(省級以上立項或跨區建設工程除外)。
3.其余建設工程項目由所在區分局負責。
二、合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準,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合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統一核發新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再單獨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經有建設用地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同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辦理時限以公開出讓方式用地的項目為3個工作日,以協議出讓方式用地的項目為5個工作日,以劃撥方式用地的項目為10個工作日。
(二)申請人可以根據事權分工到市政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或各區政務窗口提出申請,也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通過網上提交申請。
1.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跨區建設工程項目,除黃埔區、增城區、從化區、南沙區、空港經濟區以外的市級重點工程。
2.黃埔區、增城區、從化區、南沙區、空港經濟區負責行政區內的建設工程項目。
3.其余項目由所在區分局負責。
三、實施時間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2020年2月1日起開始受理。2020年2月1日前已單獨受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或建設用地批準申請但尚未辦結的,申請單位可撤回申請,也可繼續辦理。
四、其他事項
(一)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合并辦理(辦理時限8個工作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合并辦理(公開出讓方式辦理時間3個工作日、協議出讓方式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按照上述要求辦理,辦理時限不變。
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和土地出讓合同變更協議合并辦理(辦理時限為3個工作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產權證書合并辦理(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相應調整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土地出讓合同變更協議合并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產權證書合并辦理”,辦理時限不變。
(二)原《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并聯審批實施細則(試行)》(穗國土規劃字〔2018〕464號)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按照上述要求辦理。
特此通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