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衍詩主持
第二次審議《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廣州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草案 表決通過《廣州市消防規定》和新修訂的《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 聽取對千家民營企業調研情況報告
10月26日至27日,廣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王衍詩主持。
會議表決通過《廣州市消防規定》和新修訂的《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表決通過《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代表隨手拍”反映事項辦理工作的規定》。
會議審議了《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廣州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廣州市物業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規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見提請以后的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廣州市五級人大代表聯動調研千家民營企業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綠化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和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唐航浩、于紹文、彭高峰、李小琴、陳加猛,秘書長刁愛林出席會議。市政府副市長江智濤、市法院院長楊正根、廣州海事法院院長陳超,市監察委、市檢察院、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負責同志和市有關單位的負責同志,各區人大常委會的負責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