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訂背景
2016年8月,我區出臺了增城區科技創新“1+4”政策,政策的實施對激發我區創新創業活力、促進我區科技創新發展取得一定成效。
2017年底至今,廣州市印發了《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方案(2018—2020年)》(穗科創規字〔2018〕1號)等文件,對高企扶持力度等進行了修訂。因上級文件依據發生變化,以及我區“1+4”科技政策實施后顯現出的一些問題,在學習先進地區推動科技創新的經驗做法后,結合實際,我區對原“1+4”科技創新政策進行了修訂。修訂的主要目標是突出支持重點,使政策更加精準對接創新驅動發展各項指標,對接我區汽車及零部件、高端智能裝備制造、IAB、NEM等重點發展產業,將政策打造成為我區促進創新驅動發展以及重點產業招商引資、人才引進和做強做大的一個重要抓手。
二、修訂依據
《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決定》(穗字信〔2015〕4號)、《中共廣州市增城區委、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增城區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增委發〔2016〕11號)、《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方案(2018—2020年)》(穗科創規字〔2018〕1號)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在原科技創新“1+4”政策的扶持條款上,修訂形成了《廣州增城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扶持辦法》,新政策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
1、擬降低對一般高企和小巨人的支持力度,通過高企產值逐級增長進行分級獎勵,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一般高企獎勵從100萬元降低為30萬元,小巨人的獎勵從24萬元降低為8萬元,主營業務收入10億以上的高企累計最高可獲400萬元獎勵。
2、擬鼓勵我區企業向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購買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成果轉化。按技術交易額的2%進行補助,每個合同最高補助50萬元,每個企事業單位每年最高300萬元。
3、擬鼓勵重點發展產業領域的服務機構為我區科技企業提供生產性服務,按技術交易額的5%進行補助,每個合同最高補助50萬元,每個企事業單位最高補助300萬元。
4、擬對汽車及零部件、高端智能裝備制造、IAB、NEM等行業發展具有較強推動力的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技術服務類)等公共技術平臺給予扶持,鼓勵其對外開放、對外服務,發揮孵化育成功能。其中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最高支持7000萬元的建設運行經費,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技術服務類)最高支持6300萬元。
5、擬鼓勵孵化器建設符合高端智能裝備制造、IAB和NEM產業通用標準及行業要求的標準廠房項目,按20元/平方米進行補助,最高500萬元。
6、擬鼓勵孵化器招商引資,切實提高孵化面積,對新增的實際孵化面積按10元/平方米進行獎勵,每年每家最高300萬元。
7、擬鼓勵風險投資機構對我區企業進行風險投資,按投資額的5%進行獎勵,每個項目的獎勵最高100萬元,每家風險投資機構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
8、擬鼓勵發明專利產業化,鼓勵發明專利真正轉化為產品,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水平。按專利產品的年應稅銷售額的2%給予獎勵,每個專利產品最高獎勵20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400萬元。
四、解讀途徑和時間
1、集中解讀
時間:該辦法印發實施后至2019年上半年
途徑:報紙、政府網站、宣講會等
解讀單位:增城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2、常態化解讀
時間:工作日上班時間
途徑:電話、QQ群等
解讀單位:增城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