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扶持辦法》出臺背景
半導體與集成電路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性、基礎性、先導性產業,從國家到省市高度重視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國務院出臺了《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廣東省政府出臺了《廣東省加快半導體及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強芯工程”,打造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第三極。
為深入落實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動我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我局在深入開展政策調研、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充分借鑒參考其他地區產業政策的基礎上,制定了《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
二、《扶持辦法》主要內容
《扶持辦法》主要包括三個章節和九條扶持政策,其中:第一章為適用范圍,規定了辦法的扶持對象為工商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及統計關系在南沙區范圍內,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并經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認定的區集成電路企業庫入庫企業,以及在南沙區開展研究、教學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第二章為支持內容,提出合計九條扶持條款,其中:第一條至第二條為共性扶持政策,主要包括重點項目落戶獎勵、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第三條至第五條為針對設計企業或制造型企業的個性扶持政策;第六條至第七條為資金支持政策,主要包括貸款貼息、融資支持;第八條至第九條為車規級認證獎勵、產業鏈聯動獎勵,以推動產業特色發展、融通發展;第三章為本辦法附則,明確辦法生效時間、有效期等。
三、《扶持辦法》制定亮點
《扶持辦法》制訂過程中開展了深入的政策調研工作,一是與國家、省、市有關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產業政策縱向銜接,突出政策上下聯動效果;二是與其他地區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產業政策進行橫向對比,提高政策含金量和吸引力;三是與我區《廣州南沙關于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深度耦合,強化政策協調聯動。《扶持辦法》實施后,將大力促進我區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