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3年11月10日經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6屆5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該規章的實施工作,具體解讀如下:
一、關于立法的必要性和過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廁所問題不是小事情,是城鄉文明建設的重要方面,要努力補齊這塊影響群眾生活品質的短板”。“小廁所”蘊含“大民生”,我市自2018年以來,用近6年的時間開展“廁所革命”,取得豐碩成果,全市新建改建公廁4809座,目前公廁總量11750座,實現數量和品質“雙提升”,基本建成“20分鐘用廁生活圈”。但是,目前仍存在公廁分類不明確、管理責任不明晰、維護經費不充足、保障機制不健全等痛點難點問題,有必要通過立法,為公廁精細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提升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在制定過程中,我們組織開展了專家論證、征求立法基層聯系點和有關行業協會意見、掛網公參等公眾參與工作,并多次征求市政府部門、各區政府等單位意見。《辦法》已經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并通過市審計局前置審核。
二、立法指導思想和依據
《辦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廁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遵循上位法基礎上,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并參考和借鑒了深圳、成都、天津、武漢等城市的經驗做法,聚焦公廁管理痛點難點問題,明確公廁“誰來建、怎么建、怎么管”,建立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機制,為全面提升公廁建設和管理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六章三十三條,包括總則、規劃建設、使用維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以及附則。主要制度如下:
(一)立足實際、合理分類,理順公廁建設維護管理責任。一是根據我市公廁建設和管理實際,科學界定公廁定義,將公廁分為環衛公廁、公園公廁、農村公廁和社會公廁。二是合理劃分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市區政府領導、城管部門統籌、各部門分工協作的管理格局。三是分類厘清各類公廁的維護管理責任人,確保責任全覆蓋、無死角,避免推諉塞責。四是建立公共財政投入為主導、市場主體參與的多元化資金保障機制,鼓勵市場主體通過“以廁養廁”“以商養廁”等多種形式參與。
(二)統籌規劃、優化布局,科學規劃建設公廁。一是科學編制公廁建設規劃,確保公廁的數量、布局、設施設備等符合市民的需求。二是明確將公建配套公廁設施的建筑面積、設置要求納入規劃條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三是強調公廁設計和建設應當注重人性化,考慮老年人、幼兒、殘疾人需求。對人流密集場所女性廁位和男性廁位比作出規定,解決女性如廁排隊難題。四是注重公廁的可持續性發展、環保和節能的要求,鼓勵公廁設計和技術創新。
(三)強化管理、提升服務,明確公廁維護管理責任和使用行為規范。一是明確公廁維護管理具體規范和標準,保持設施設備和公廁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維護良好秩序。二是明確公廁免費開放和保潔等管理要求,鼓勵臨街單位的一樓內設廁所免費開放。三是優化如廁信息服務,建立健全公廁信息數據庫,通過地圖導航等互聯網信息服務平臺,向公眾公布公廁位置等信息。四是明確公廁使用者行為規范,建立投訴處理制度。
四、解讀方式和途徑
以上解讀材料擬在《辦法》公布后,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