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實施的背景
(一)響應國家、省有關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同時提出,到2035年,我國發展的總體目標之一是要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二)落實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有關要求。2022年《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印發實施,“第二十七條 本市禁止銷售和使用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廣使用無磷洗滌用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結合我市實際,編制《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使用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的通告》(以下簡稱《禁磷通告》)。
(三)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的需要。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持續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有關政策要求,鞏固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達標成果,持續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根據《廣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分析報告》,我市生活源總磷排放約占總排放量的六成,表明生活源帶來的總磷污染為主要的總磷污染來源?!笆濉币詠?,我市水環境質量雖持續改善,但仍不穩定,需進一步精細化管理包括總磷在內的主要污染物排放。
二、編制的依據和目的
《禁磷通告》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廣東省標準化條例》等地方性條例,并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營造良好市場環境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4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21〕1524號)政策文件要求,以及《洗衣粉 第1部分:技術要求》(GB/T 13171.1-2022)、《衛生潔具清洗劑》(GB/T 21241-2022)等質量技術標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開展起草編制工作。結合《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的通知》(穗廳字〔2020〕6號)等文件明確各部門職責范疇,確?!督淄ǜ妗酚行嵤?,在我市范圍內實現禁止銷售和使用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洗滌用品的目標?!督淄ǜ妗返谋O管范圍主要是本市轄區內工業、服務業等生產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因無法對個體通過網絡途徑購買情況進行統計和限制,對全體市民是鼓勵推廣使用無磷洗滌用品。
三、主要內容
《禁磷通告》參考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實施禁磷法規的篇章結構,結合禁止銷售和使用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推廣使用無磷洗滌用品的工作要求和我市實際編制形成,包括目的和依據、銷售要求、使用要求、標準界定、推廣宣傳、部門職責和監管要求等內容。《禁磷通告》旨在完善我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體系,進一步提升水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為綠美廣州生態建設,共建國際一流美麗灣區作出積極貢獻。
四、主要條款的解讀
第一條“本市轄區內禁止銷售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轄區內銷售的無磷洗滌用品,鼓勵和支持在產品包裝的明顯部位以中文字樣標注‘無磷’標識?!?/span>
解讀:本條是關于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銷售范圍的約束規定,以及對在本市市場銷售的無磷洗滌用品產品包裝的提倡性要求。自頒布實施本通告起,禁止在廣州市轄區范圍內銷售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同時也有利于市民在選購時,從包裝標識即可判斷產品是否無磷,進一步推廣使用無磷洗滌用品。
第三條“以最新的洗滌用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含推薦性標準)中總磷酸鹽含量(以總五氧化二磷計)區分含磷和無磷洗滌用品(詳見附件)。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是指超過洗滌用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含推薦性標準)規定的含磷指標中總磷酸鹽含量最低限值?!?/span>
解讀:結合國家標準《洗衣粉 第1部分:技術要求》(GB/T 13171.1—2022)、行業標準《衣料用液體洗滌劑》(QB/T 1224-2012)等對不同洗滌產品總五氧化二磷含量的差異來區分含磷和無磷洗滌用品,為生產、銷售企業提供具體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文件作為參考,同時明確“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定義范疇,以此推動本通告的有效實施。
五、主要特點
(一)可行性強。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24個省市或地區陸續出臺地方性法規禁止含磷洗滌用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從各地市實施成效看,洗滌用品禁磷可改善水環境質量。《禁磷通告》基于廣州市全市洗滌企業洗滌用品生產銷售、全市總磷污染物排放等實際情況,借鑒外地相關禁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編制而成,對洗滌用品的銷售和使用環節均有明確要求,可為我市禁止銷售和使用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及推廣使用無磷洗滌用品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
(二)實操性強。根據前期與我市生產銷售洗滌用品主要企業、生產含磷洗滌用品企業等有關利益方開展座談交流,各代表除普遍反映需要一定的調整過渡期外,均支持實施《禁磷通告》。同時《禁磷通告》結合春節放假實際,明確發布之日起約1個月后的時年4月1日起實施,給予有關企業或部門做好生產線和外包裝等調整工作。根據前期與相關職能部門、專家代表等開展座談及論證交流,各代表反饋意見均已采納或部分采納,未采納及部分采納意見經溝通已達成一致,充分考慮了各界意見建議形成《禁磷通告》,《禁磷通告》實施過程中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均有明確的監管分工,實施后可有效禁止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的使用,減少水體磷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