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編制背景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4〕2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發布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24〕239號)等文件要求,確保完成國家、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各項目標任務,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我局組織起草了《廣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標
到2026年底,推動我市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零部件)、工業母機和機器人、時尚美妝、定制家居服裝箱包等重點細分行業的中小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完成不少于710家中小企業實施數字化改造并達到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打造市級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各不少于40個;遴選50家以上優質的數字化服務商以及不少于360個“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打造50個以上數字化應用典型示范場景和20個以上“鏈式”轉型典型案例,完成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各項建設任務。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任務。圍繞廣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六大試點行業,從摸清中小企業數字化基底、形成數字化改造路徑、加強數字化綜合服務保障等三個維度提出城市試點的九大工作任務,包括遴選牽引單位帶動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協同轉型;以“鏈式+集群式”轉型帶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打造“1清單1平臺1適配庫”;推動“人工智能+”應用場景落地;打造轉型示范標桿;探索數字化產品和服務集中采購模式;加強金融服務;開展數字化人才培育以及加強數字化綜合服務保障。
(二)資金要求。按照“政府補一點、平臺讓一點、企業出一點”的原則,安排不低于80%的獎補資金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工作;安排不高于20%的獎補資金支持公共服務能力提升。
1.支持試點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及標桿打造包括以下補貼方向:
(1)改造實施補貼。改造實施補貼按照不超過企業數字化改造項目核定投入的50%給予補助,按改造后數字化水平等級達到二、三、四級分別累計補助不超過60、100、150萬元。
(2)“數字貸”補貼。“數字貸”補貼按最高不超過貸款合同金額的3%給予一年期貼息,單個企業年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實際發生利息。
改造實施補貼和“數字貸”補貼可疊加申報享受。
2.支持數字化供給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包括以下補貼方向:
(1)數字化牽引單位爭先創優。對數字化牽引單位進行檔次評定,并按不超過50萬、80萬、100萬標準進行一次性分檔獎勵。
(2)平臺建設。對牽引單位建設符合條件的試點細分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或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平臺項目,按不超過項目核定投入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250萬元予以獎補。
(3)數字化產品集中采購。通過特色產業集群相關責任主體集中談判、批量采購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支持單個區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3.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包括數字化人才培訓、第三方綜合支撐服務和數字化水平診斷咨詢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運營服務三個方向。
(三)工作流程。試點工作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和九個具體實施步驟。第一階段主要工作是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完成第一批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和省級試點中期驗收;第二階段主要工作是完成第二批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和省級試點終期驗收;第三階段主要工作是完成第三批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財政部、工信部終期績效評價。
四、保障措施
從加強組織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強化資金保障和突出過程監督等四個方面,全力保障試點城市建設,推進各項工作開展。